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昨日指出,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早前已為屋苑購買俗稱火險的樓宇結構保險,但索賠流程較漫長,若由特區政府統一收購業權處理,可幫助居民盡快獲得安置,開啟新生活。至於坊間流傳「每戶可平均分得約100萬元賠償」的說法,她表示並不正確,要按建築費用和單位面積計算。
劉佩玲接受電視訪問表示,宏福苑火險的賠償上限為20億元,但非最終賠償金額,需根據專業估算的「重建費用」而定,且火險核心用途是資助受損樓宇修復,還原至災害前狀態,主要保障範圍包括天花、地板、四面牆及窗框等基本結構,賠償金額會參照當前建築費用和單位面積核算,「所以要看現時建築費用,可能一間居屋的建築費是多少,可能要看當中有多少平方呎,再乘以一個數,然後大概決定賠償金額。」
劉佩玲強調,最終賠償金額要經公證行評估單位損毀情況、確定還原方案,並取得全體業主共識後才能敲定,過程不僅漫長,更存在諸多複雜環節,「要等到有專業人士告訴我們若重建要多少時間,可否維修?有人想維修,有人想重建,有人想賣業權,我相信要有一個統一的方案,因為若沒有的話,其實推進不到。」
火險索賠權與業權掛鈎,她表示若政府完成所有業權收購,將同步收回保險索賠權,這屬正常程序,不存在所謂「侵吞賠償」的情況,「我不能代表居民說話,但我相信若單一的單位(政府)去處理整個協調、去做聯繫或統籌,是會簡單一點。居民就不需要理會後續的事,不需要再討論很複雜、專業的項目,或討論保險賠償,甚至保險賠償多少。」
劉佩玲指出,政府若順利收回業權,業主將無須耗時等待漫長的保險索賠流程,能直接用出售單位獲得的資金規劃新生活、選擇新居所,是對居民最為便捷高效的安置方式。
業主可免索賠 專注安置
房屋委員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梁文廣相信,宏福苑業主不願長期陷入以年計的保險索賠流程,認為若政府接手處理後續向保險公司處理索賠事宜,業主可安心專注於自身安置問題,「沒有這麼多手尾(手續)需要跟進,是比較合適的選擇。」
他指出,宏福苑的保險由業主立案法團統一購買,用於整體維修工程,非個別業主單獨投保,故理賠程序不適用「按戶平均分攤」的方式,何況大火導致部分單位接近「全毀」,與一般單位滲水等輕微損毀情況不同,理賠難度和流程複雜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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