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龍)關於如何善用宏福苑原址,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宏福苑原址不應再用作拍賣或興建房屋,因為在嚴重災難後容易影響其後續發展價值,加上這樣的做法容易被別有用心者藉機炒作,引發無謂的猜測。他們建議政府可將宏福苑原址改建為社區設施、康體設施,或興建紀念公園,回饋當區市民。
新界東北立法會議員陳克勤相信,政府已有清晰意向不會再將該用地用作拍賣或興建房屋。他指出,若進行房屋重建,理應優先安置原區災民。他建議未來用地可考慮發展為社區設施、康體設施,或作為讓災民緬懷昔日家園的地方。
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政府順應大部分居民意願向他們收購業權,對居民來說是最靈活、自主性最強的長遠住宿解決方案。他提到,一般出現過大型災難的原址,都會興建紀念公園等設施而不會再建新住宅,尤以華人社會,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擔憂,因此政府應考慮重建為政府公共設施。
重建住宅難有吸引力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指出,大埔宏福苑原址宜改建為紀念公園,因此地曾發生嚴重災難,香港作為傳統華人社會,對此類地段用作居住存在普遍忌諱,亦會影響後續發展價值。此外,亦可避免別有用心者借謠言誤導居民,稱政府低價收地後另作他用圖利。他指出,紀念公園既能為社區增添休憩空間,還可融入災難緬懷、防火警示及各類具教育意義的資訊,讓後人了解災難始末,提升公眾安全意識,亦能為大埔居民帶來新的社區參與空間。
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出,政府可在宏福苑原址興建政府大樓、體育館、公園等社區設施,回饋當區居民。他認為,考慮到該地曾經歷傷痛災難,即使興建新樓宇亦未必具吸引力;加上項目屬長遠規劃,由政府發展社區設施,是更合適的選擇,能惠及當區居民。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研究部聯席主管葉文祺表示,預計政府需要通過特別法例方式統一收購業權,故原址未必適合重建為住宅或商業用途,以免令人有利益輸送的觀感。他建議可以重建成紀念公園,供市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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