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大埔宏福苑大火造成嚴重傷亡,特區政府及不同社福機構向受影響居民發放援助金,但一名36歲男子涉嫌冒充受影響居民騙取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5罪。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向社署人員錄取口供,就部分文件作指紋校對等。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保釋,將案件押後至4月24日再訊。
36歲被告馮俊傑,報稱無業,涉嫌於去年11月29日,以陳姓人士的身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一單位居民,而誘使民政事務處發出緊急救濟登記證 ,而導致該單位黃姓的真正業主未能取得緊急救濟金。
需每日到警署報到
被告另涉於去年11月29日、12月2日及9日,在大埔社區中心、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宏福苑居民身份,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香港聖公會合共1.8萬元援助。
辯方昨日不反對案件押後,提出保釋申請被控方反對。裁判官最後批准被告以8萬元現金保釋,不得離開香港,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日到葵涌警署報到、晚上10 時至翌日早上7時宵禁、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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