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特區政府最快今天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傾向以收購業權方式處理,不考慮原址重建,並會提高收購價,而居民出售業權後,仍有權選購綠置居或居屋。這不僅為居民提供了明確的安居方向,是對居民訴求的高效回應,對居民承諾的積極兌現,更展現了特區政府急民所急、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和責任擔當。秉持情理法兼備、充分尊重居民意願和公平高效運用公共資源的原則,特區政府推出的方案定能幫助居民早日重建家園、重拾安穩生活,迎來新的曙光。
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清楚表示,長遠居住安排應該要顧及情、理、法,且要以情為先,負責領導「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早前在立法會中明確指出要讓居民「有得揀」。特區政府力求在短時間內整合各方意見,迅速制定並公布長遠安置方案,展現了將市民福祉置於首位的施政態度,以及對居民困境的深切體恤,值得社會高度肯定。
特區政府透過「一戶一社工」問卷收集意見後發現,只接受原址重建的業主比例極少,絕大多數業主希望盡快解決長遠安置問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早前在立法會指出,七座受災樓宇鋼筋混凝土結構因高溫出現不同程度弱化,「內傷」嚴重,長遠拆卸的可能性甚高,若要原址重建,須先妥善處理大量單位的業權及法律問題,連同清拆和建造,需時可能長達9至10年,最早也要到2035年才能入伙。對於不少年事已高的宏福苑居民而言,這無疑是難以承受的等待。
因此,特區政府傾向收購業權、放棄原址重建的決定,體現了對居民意願和現實情況的審慎考量,展現了情、理、法平衡的施政智慧,以及對居民實際困境的體恤,能讓居民盡快獲得資金,重新規劃生活,無論是選擇購買居屋、綠置居或是私樓,都能更靈活地掌握未來。
據悉,特區政府將未補地價單位的收購呎價提高至約8,000元,已補地價單位則超過1萬元,較測量師學會早前按火災前市價的估算高,預計在現有「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餘額外需動用逾40億元公帑。而特區政府收集意見的「工具箱」中亦提供多元選項:除了可選擇購買私樓或二手居屋的現樓,業主可透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全新居屋單位或綠置居;對於不希望持有大量現金的長者,更可選擇「樓換樓」方式,以業權直接換取價格相若的居屋單位。
由此可見,收購業權方案既參考了市場數據,也回應了居民對合理補償的訴求,體現了特區政府體恤居民損失的誠意,以及力求在照顧居民意願與公平善用公共資源之間取得平衡;同時,方案亦為業主提供了靈活多元的選擇空間,讓居民能夠根據自身條件作出最適合的選擇,真正體現「有得揀」。
此外,在處理保險索賠這一複雜議題上,保險業界的回應亦進一步印證,特區政府的收購業權方案在操作上更具高效率、前瞻性和合理性。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強調,宏福苑購買的「火險」賠償上限為20億元,但最終金額須經公證行評估損毀情況、確定還原方案,並取得全體業主共識後才能敲定,過程漫長且複雜。若由特區政府統一收購業權,保險索賠權將隨之轉移,居民無需陷入曠日持久的繁瑣理賠索償程序,可直接用出售單位的資金專注於自身安置。
正如房委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指出,收購業權後將由特區政府接手處理後續向保險公司的索賠事宜,可讓居民「沒有這麼多手尾需要跟進」。這不僅消除了保險索償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更讓居民得以不需要處理後續事宜,不需要再討論很複雜、專業的項目,並且可盡快獲得安樂居所、開展新生活,這對居民而言無疑是最為便捷高效的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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