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旺角兩間新鮮糧食店持牌人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昨日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該兩間新鮮糧食店分別是位於長旺道15-19號地下30號舖的「豐盛鮮魚」及29號舖的「九記」,由昨日至下月4日須暫停營業。食環署發言人說:「『豐盛鮮魚』持牌人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200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而『九記』持牌人亦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9月和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000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兩間店舖因此須停牌14天。」
「豐盛鮮魚」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於去年7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0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而「九記」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2024年10月和去年4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5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兩間店舖分別於去年9月及6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的顯眼處展示其牌照及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foodPremises-search.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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