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峰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日前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以全面、系統、具歷史脈絡的方式,梳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建設與實踐經驗,並清晰闡明中央與特區在國家安全事務上的憲制責任與分工,對社會正確認識國家安全與「一國兩制」的關係、堅定法治信心、凝聚發展共識,具有重要意義。
「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必須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作為根本前提。白皮書提到的「正本清源」與「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國兩制』事業高質量發展」等內容,正好回應社會上對國家安全、法治秩序與香港長遠繁榮穩定之間關係的關切。
完善國安機制 促發展惠民生
香港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共同構建了預防、制止與懲治的法律體系。安全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涉及教育、媒體與社會服務等領域,旨在從根源上消除國安風險,為經濟發展掃清障礙。實踐證明,香港建立健全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能同時做到三項核心目標:一是憲制秩序清晰、權責分明;二是法律制度可預期、可依循;三是社會能在穩定環境下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白皮書強調,中央政府對香港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亦指出香港特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這種「中央管根本、特區負主體」的清晰定位,有助社會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是具體的憲制要求與法律義務;同時有助確保特區在制度設計、執法、檢控與司法程序中依法行事,在「一國兩制」框架內把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制度運作得更穩更實。
法治精神並不止於「有法律」,更在於法律能否在清晰的憲制框架下被一致、有效與可預期地執行。當社會對權責邊界理解更清楚,制度運行更具穩定性,亦更能減少不必要的誤解與爭議。國家安全與公共秩序獲得有效保障,社會才能把主要精力聚焦在重大議題上。
放大「一國兩制」優勢與生命力
近年,外部環境不確定性持續增加,國安風險不可低估,香港仍需要持續鞏固國安港安的良好局面,以穩定可預期的法治制度與優越的營商環境,吸引投資、留住人才、促進創新,並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香港獨特優勢,實現高質量發展。
香港須不斷完善法治化治理體系。以法律方式把國家安全風險治理制度化、程序化、透明化,確保各項措施有清晰法律依據、門檻與程序保障,並加強公眾解說,使社會理解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權利自由之間的法治邏輯與界線。
面對複雜多變的外部環境與新型風險,特區在法例、政策、跨部門協作、數據分析與應急預案方面,應持續檢視是否足以應對;同時在教育、社區、網絡與金融等領域加強合規與風險意識,做到早識別、早處置、早化解。
法治是保持良好營商環境的基石,當社會秩序穩定、法規清晰,企業投資就更有信心,人才落戶更有意願,創科與產業升級亦更具條件。香港要保持國際城市競爭力,關鍵在於持續提供可預期的制度環境,讓市場在穩定框架下有效運作。
白皮書闡明,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並非一時之舉,而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任何企圖以外部壓力干預香港依法施政、依法治理的行為,都不會得逞;香港必將以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設、更高質量的治理能力,向世界展示「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與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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