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遠濤 中國社科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依法對反中亂港首惡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罪作出判決,判處其監禁20年。此公正裁決,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守護香港法治根基與市民福祉的正義之舉。
黎智英案判決,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治實踐典範。長期以來,黎智英甘當外部反華勢力「馬前卒」,以《蘋果日報》為輿論工具,肆意散播分裂言論、煽動社會仇恨、美化暴力犯罪。他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推波助瀾,策動港版「顏色革命」,致使香港社會陷入動盪、法治遭受踐踏、民生蒙受重創。
黎智英曾公然叫囂「為美國而戰」,主動勾連外部勢力,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干預香港事務,嚴重挑戰國家安全底線;他操縱媒體炮製虛假信息、煽動非法抗爭,毒害青年、撕裂社會。相關案件審理堅持法庭公開舉證、嚴謹質證,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案件定罪裁決判詞詳實還原犯罪事實,全程公開透明、程序正當完備,完全符合香港法治程序與國際法治標準,不存在任何所謂「政治審判」的空間。
捍衛國安的必要舉措
黎智英案判決,是捍衛國家安全、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必然要求。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發展的根本基石,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前提保障。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刊物等罪行,在世界任何國家、任何法治社會,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對黎智英定罪量刑,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法定職責,是守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必要舉措,更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實踐。
黎智英案判決,是維護香港法治、順應民心民意的正義彰顯。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與立身之本,是香港市民安居樂業的堅實保障。反中亂港分子的所作所為,嚴重破壞香港法治秩序、侵蝕社會公平正義。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團夥的「主腦」,不思悔改、拒不認罪,其行為嚴重踐踏法治、背離民心。此次判決,是對法治權威的堅定維護,是對社會正義的有力伸張,更是對香港市民期盼安寧、渴望穩定心聲的積極回應。
促進香港繁榮穩定
黎智英案判決,是挫敗外部干預、捍衛國家安全的有力回擊。黎智英案審理、判決過程中,有西方政客無視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無視黎智英確鑿的犯罪事實,打着「新聞自由」「人權民主」的幌子,對香港司法審判說三道四、橫加指責,公然包庇黎智英,粗暴干預中國內政與香港事務,盡顯雙重標準與霸權本質。外部勢力妄圖以黎智英案為突破口,攪亂香港、遏制中國發展。香港特區司法機關堅守司法獨立、依法公正裁判,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履職,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用法治力量粉碎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圖謀。
法治興則香港興,法治衰則香港亂。黎智英案判決,不是終點,而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堅守法治初心的新起點。當前,香港正處在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國家「十五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戰略,為香港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只有築牢國家安全屏障、堅守法治底線,才能讓香港擺脫政治紛爭、聚焦民生發展,才能讓「一國兩制」優越性充分彰顯,促進香港實現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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