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恩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
隨着香港近年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將過去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漏洞一一堵塞,主要黑手已受到法律的嚴正制裁。現時,香港已徹底走出修例風波的陰霾,實現由亂到治,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特區政府正與社會各界齊心協力朝着由治及興邁步前行,聚焦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的目標,持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國務院新聞辦於10日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提出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國兩制」事業高質量發展,強調香港需要持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筆者認為,國家安全工作不僅是要鞏固好政治安全,更要維護經濟安全。從2013年起,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引領國企、央企、民企「出海」投資,十餘年來,我國在多個非洲、南美、中亞以及南亞國家投資,為當地建設許多大型基建,例如鐵路、開礦、5G網絡,以及設立自由貿易區等等,為全球經濟發展作出巨大貢獻。
不過,投資風險亦需要特別警惕,這些投資或會因為兩種原因虧損。第一、中國企業所投資的國家,當地政治原本屬親華立場,但受到美西方政權干擾,在政黨輪替下,親華班子被迫下台,換上親美甚至反華的政黨上台,終止中資企業的項目。第二、該國以「招商引資」名義邀請中國企業投資,待項目完成、投資開始營運牟利時,就強行把經營權或開採權轉移至或授予當地企業,將中國的投資據為己有。
幸好,現時已有成熟機制處理這種國際投資糾紛。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經與多個國家簽署雙邊或多邊投資貿易協議,為投資企業提供多重保障。我國投資者不論國企、央企、民企,若在海外的投資項目權益受損,均可以根據1966年《投資爭議解決中心公約》,提出國家投資者仲裁 (Investor State Arbitration)。至今全球有165個國家簽署該公約,中國是其中之一。
白皮書明確指出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並強調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應該繼續得到保護。中國從「站起來」,到改革開放「富起來」,到現在「強起來」,離不開全國各省市的共同努力。香港法律界具備兩文三語的優勢、對判例法的理解,以及對國際仲裁的經驗,更具備國家投資仲裁法律的知識,必定可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保衛國家經濟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肩負為國家維權的重要歷史責任和使命。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