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輝 立法會議員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名,日前被法院判處20年監禁,刑期為所有被告中最長,凸顯其作為勾結外國勢力主謀與反中亂港活動幕後推手所需承擔的主要責任。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作為政治工具,試圖以偏頗失實的報道挑起市民對特區政府的憎恨,煽動不滿情緒。在修例風波期間,他更鼓吹「攬炒」、「私了」,美化暴力,荼毒青年,並配合境外勢力推動港版「顏色革命」。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仍恬不知恥,無視法紀,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甚至聲稱「為美國而戰」,為了一己政治謀算,完全罔顧國家安全與市民利益,更把無知的年輕人推向違法深淵,斷送大好前途。法庭這次對黎智英判處的刑罰,正是他必須為所犯下的嚴重罪行承擔責任,也是香港法治精神的有力彰顯。
罪行鐵證如山 判刑符合期望
黎智英長期以來勾結外國勢力,在案件審訊期間,外媒多次抹黑香港國安法,更有外國政客威脅「制裁」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人員,嚴重干預本港司法獨立。不過,香港司法機構及法官頂住壓力,無畏無懼,堅守法治公義,秉持專業認真態度審理案件。黎智英案的審訊公開透明,由庭審、判詞到判刑理由均向公眾公開,整個案件審理符合程序公義,被告人的訴訟、辯護及求情權利均得到保障,外國勢力無可置喙,法庭經過156日公開聆訊,審視了超過2,000項證物、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黎智英的判刑是鐵證如山,罪有應得,符合公眾對於依法嚴懲反中亂港者的期望。
有力震懾反中亂港分子
這次判刑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宗涉及勾結外部勢力的案件。近年,在香港國安法的護航下,香港社會逐步恢復秩序,市民生活重回正軌,絕不容許再有像黎智英之流勾結外國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破壞香港安定繁榮,甚至動搖國家安全。這次判決向外界傳遞了清晰的信號: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監禁20年的刑期,既是對黎智英違法行徑的依法追責,也是對香港法治尊嚴的堅定維護,向全社會傳遞了「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明確信號,香港絕不會成為反中亂港分子的避風港,對潛藏在香港及境外的反華勢力形成有力震懾。
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根本保障,更是香港長治久安、市民安居樂業的基石。回顧近年香港的亂局,黎智英及其團夥勾結外國勢力,煽動違法「佔中」、修例風波等一系列反中亂港活動,甚至鼓吹「港獨」,企圖顛覆特區政府,嚴重挑戰國家安全底線,法庭對黎智英案作出公平公正判決,正是香港國安法效力的充分展現,更是對國家安全的堅定捍衛。
法治昭彰,正義不缺席,法庭對黎智英依法嚴懲,是香港法治的勝利,也是國家安全的勝利,更是全體香港市民的勝利。判決向社會清楚傳遞一個信息:任何人企圖勾結外國勢力、挑戰國家安全,都必須承擔法律後果。這是香港法治精神和制度的有力體現,也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然而,香港仍然必須警惕外部勢力的滲透,防止「軟對抗」與假消息擾亂民心。唯有堅守國安底線,才能防止香港再次陷入動盪,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築牢根基,確保市民安居樂業,共享穩定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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