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錦球 全國政協常委 香港友好協進會會長
高等法院於2月9日宣判,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這一判決,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黎智英犯罪行為證據確鑿,與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範疇有本質上的區別,更與新聞出版自由無關。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破壞香港社會安全、挑撥離間,這一判決是對反中亂港勢力的有力懲處,進一步彰顯香港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堅強決心。這一判決是香港由治及興的里程碑,香港各界應更加珍惜香港司法獨立、更加愛惜香港良好營商環境、更加重視青年培養,助力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共同推進「一國兩制」開啟新章。
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該案法庭經過156日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0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這一判決,有力捍衛了香港法治的尊嚴,有力回擊了外部勢力的抹黑言論,是香港法治的勝利,是對任何勾結外力、禍害香港言行的強烈警示。
黎智英案清晰釐清言論自由與煽動犯罪的本質區別。新聞自由的核心,在於保障媒體依法進行真實、客觀的報道與監督,絕非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保護傘。黎智英等把《蘋果日報》作為謠言發動機,持續煽動暴亂、欺騙青年衝擊法治,罪行滔天,黎智英及其操控的《蘋果日報》,是踐踏新聞自由、利用媒體從事犯罪的典型。綜觀全球,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以言論自由之名行顛覆國家政權之實的違法行為。
黎智英等利用青少年充當亂港棋子,其教訓極其深刻。黎智英等利用媒體平台洗白港版「顏色革命」與黑暴,誤導青年,讓部分年輕人誤以為暴力是「正義」、蒙面上街犯法,很多青年主動或被動加入黑暴活動,既危害香港法治和營商環境,也為自身的前程蒙上陰影。此案的判決,警醒香港始終要警惕外部勢力策動港版「顏色革命」的圖謀,提醒我們要高度重視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愛國教育,要愛護青年、關愛青年,幫助青年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追求美好人生。
黎智英案的判決,彰顯國安底線不可觸碰的社會共識,判決終結港版「顏色革命」圖謀,展現香港維護國安決心,香港各界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安全穩定發展環境,更加明白維護國家安全就是保障良好營商環境的道理。香港各界要主動向外宣講香港穩固的法治根基、宣講香港良好的營商環境,主動對接好國家「十五五」規劃,推動香港持續穩健發展、推進「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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