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去年1月搗破一個利用人工智能(AI)深度偽造(Deepfake)技術製作虛擬相片及錄像,以女性身份結識受害人進行騙局的詐騙集團,拘捕31名男女。警方相信該集團騙取超過3400萬元,並在行動檢獲1000萬元懷疑犯罪得益,其中5男女包括集團主腦、詐騙中心負責人及骨幹成員早前已被起訴「串謀詐騙」罪。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今日(10日)再落案起訴多9名被捕男女 ,明日(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至今已共有14名被捕人被起訴「串謀詐騙」罪,其中4人更被加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早前經情報搜集及主動調查後,於去年1月2至3日展開代號「暗簾」的執法行動,搗破兩個同屬一跨境詐騙集團,開設在九龍灣兩個工廈單位的詐騙中心,並以涉嫌「串謀詐騙」罪拘捕24名本地男子及7名本地女子,他們年齡介乎20至34歲。
調查顯示,該詐騙集團於2024年10月起設立及營運該兩個詐騙中心,利用不同渠道招攬年輕人加入犯罪團伙,並安排他們透過網上交友平台結識海外受害人,誘使對方投資虛擬貨幣。其中,詐騙集團會透過人工智能(AI)深度偽造變面技術(Deepfake)製作虛擬相片及錄像,以女性身份結識受害人。
行動中,人員在詐騙中心及骨幹成員的住所共檢獲11台電腦、116部手機及文件,同時亦檢獲超過680萬元現金、2公斤金條、一輛名車及一批珠寶首飾,共值約1000萬元的懷疑犯罪得益。
其中5名被捕男女,包括集團主腦、詐騙中心負責人及3名骨幹成員,已被落案起訴合共5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已於於去年1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會干犯洗黑錢罪, 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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