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反中亂港首惡黎智英罪有應得,面臨總刑期20年的鐵窗歲月,其餘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指出,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他強調,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央、「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傷害國家及香港特區的利益,傷害市民的利益。」李家超表示,法庭經過156天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鐵證如山,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
罪成是港護國安工作重要里程碑
他指出,黎智英的滔天罪行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彰顯了「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李家超續說,法庭依法對黎智英及各被告作出重判,彰顯了法治和公義,然而香港社會已承受了沉重代價。在黎智英和他所操控的《蘋果日報》的荼毒下,部分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被誤導違反法律,變得激進暴戾,於黑暴期間破壞公共設施、衝擊立法會和政府大樓、投擲汽油彈、大肆縱火,更放火燒人。更有年輕人偷運真槍、製造炸彈、策劃恐怖活動,幸得警方及早搗破,才避免了大量人命傷亡。
他強調:「這些被煽動的人,包括年輕人,很多更因犯法而入獄。事實上,截至去年底有超過2,400人因黑暴期間所犯的大小罪行,承擔法律後果,可見黎智英團夥及《蘋果日報》的惡貫滿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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