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聖潑 全國人大代表 廣東省政協常委
2月9日,高等法院就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依法判處黎智英20年監禁。法庭的判決彰顯了公義,反映黎智英等人所犯罪行非常嚴重。2019年的修例風波,黎智英通過操控《蘋果日報》煽亂煽暴,乞求外部勢力「制裁」香港。如今黎智英被判刑,正好告訴整個社會,危害國家及特區安全,必須負上應有刑責。不論美西方國家如何干預特區,香港也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市民亦要自覺竭力守護國家安全。
關於黎智英案,由黎智英被捕開始,外部勢力就沒有停止過干預案件。廣大市民以至國際社會必須認清事實,黎智英並不是因為「政治立場」、「傳媒老闆身份」等原因被檢控,黎智英被起訴,是因為有確切的犯罪行為。整個審訊歷時156日,當中審視了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以及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也給予黎智英充分的自辯機會。所有證據證供都說明,黎智英根本上就是反中亂港的主腦,他在修例風波的角色,更可稱為「禍首」。
自黎智英創辦《蘋果日報》以來,就長期荼毒香港市民、青年學子,散播不實、顛覆政府的信息,歷時超過20年。直到2019年,黎智英以至《蘋果日報》更是肆無忌憚,煽動、誤導年輕人到街頭進行暴力破壞、放火燒人等,罪行嚴重。黎智英在其中一直扮演着主要策劃者、組織者、參與者的角色,對香港、對國家造成了深重的危害。
法院得以嚴正懲治黎智英等人,是因為中央果斷制定和實施香港國安法,為香港社會止暴制亂。
在修例風波演變得最激烈、街頭暴力最盛之時,黎智英在美國接受訪問,公開表明要美國「支持」香港,甚至宣稱自己「正在前線為美國而戰」;在不同場合,黎智英乞求美國對中國、香港特區採取所謂「制裁」措施。黎智英的言行,其實就是想借助外國勢力顛覆特區政府,這些行為即使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也會受到法律制裁。不論黎智英、其家人以及外部勢力如何偽裝,也改變不了黎智英犯下國安罪行的事實。
連同其他被告,黎智英已被依法作出懲治。不過今次判決,只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一部分,社會各界要認清黎智英等禍港分子的漢奸面目,唾棄這些罪魁禍首,將其永遠釘在恥辱柱之上。尤為重要的是,即使黎智英及其他被告受到法律制裁,各界仍不可以掉以輕心,要將黎智英案引以為戒,國家安全的風險仍然存在。目前已經有外國政客蠢蠢欲動,試圖干預黎智英案,甚至要求特區政府「放人」,試圖破壞香港得來不易的穩定局面。
在未來日子,香港要繼續用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相關的國家安全法律,保障香港以至國家的繁榮穩定。社會各界包括市民大眾,亦要自覺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積極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只有國家安全得到保障,營商環境穩定良好,香港才能繼續成為750萬市民的安居之所、樂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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