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冰芬
幾經期待,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一案終於迎來判刑!高等法院原訟庭昨天(9日)宣布,判處該案主腦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判決甫一公布,本港各界紛紛高呼「罪有應得」「大快人心」。但與此同時,一些外國勢力反應強烈,部分歐美政客和所謂人權組織以「人道主義」為由要求減刑甚至釋囚,還將案件污名化為「政治迫害」。究其本質,是干預中國內政、踐踏香港法治的政治操弄。
歷經150多天審訊,法院於去年12月裁定黎智英三項罪名成立,並以長達855頁的判詞詳細闡明其罪行,當中涉及系統性煽動暴力、勾結外力干預香港事務、策劃實施「顏色革命」等等,鐵證如山。特別是自2019年起,黎操控《蘋果日報》煽動黑暴動盪,他還公然乞求外國政要對華對港實施制裁,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黎智英將傳媒異化為政治工具,妄圖破壞「一國兩制」、顛覆國家政權。凡此種種,豈能簡單歸為「普通異見」?
一些勢力炒作黎智英高齡和健康問題,試圖偷換概念博取刑責上的「人道豁免」,實在荒謬!須知,年齡並非免責或輕判的藉口,量刑關鍵在於罪刑相稱。法庭已明確指出黎智英所犯為嚴重及重大罪行,而且多家媒體報道顯示他在庭審期間狀態良好、獲充足醫療照顧。而單看黎的煽動行為導致2019年大批青年誤入歧途、社會嚴重撕裂、經濟民生遭受重創,就可稱罪行滔天。今次判決,不僅是對罪犯的依法懲治,更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堅決捍衛。
英美等國一些政客將賣國禍港的黎智英美化為「民主鬥士」,卻隻字不提其本國類似行徑遭嚴厲懲處,實屬偽善和雙標。他們將別國司法案件描述成「政治迫害」,不過是以此為亂港遏華的手段罷了。但這類圖謀早已被廣大香港市民和國際有識之士看穿,注定不得人心。
前述反華勢力的鼓譟,實質上是霸權主義對國際秩序的破壞。他們借黎案製造事端,意在「內病外治」,轉移諸如美國種族矛盾、英國內政混亂等國內困境。然而,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如磐石,香港特區在國安法律護佑下也絕不會讓外部勢力干預得逞。正如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多次強調:香港國安法力促香港從亂局中恢復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必須依靠法治護航。
黎案依法判刑是香港法治的重要里程碑,是對國家安全的莊嚴捍衛,更是對外部干預的有力回擊。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作者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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