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越岳)黎智英案經歷156天的審訊,法庭審視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及其他辯方證據,加上各方提交的總計逾千頁書面陳詞,最終法庭宣判黎智英全部罪成。在長達855頁的判詞中指,黎智英一直憎恨國家,以「幫助港人」為藉口,實質上是企圖推翻中央政府,同時他執意打國際牌,透過助手Mark Simon穿針引線跟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見面,請求「制裁」香港及中央,以及企圖招攬台灣當局,作為對付中央的籌碼,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隱晦地推動反中亂港的陰謀,是案件的主腦,故裁定黎智英兩項勾結外部勢力,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全部罪成。
黎智英案為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首宗案件,連同黎智英,全案共9人及3間《蘋果》相關公司被控,只有黎不認罪抗辯。其餘8人被捕後一直還押,他們分別承認涉及《蘋果日報》及「重光團隊」的串謀勾結罪,當中5人在黎受審時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證據清楚顯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原高層及公司串謀。法庭亦信納案中證據,指出黎智英與從犯證人李宇軒、陳梓華請求外國「制裁」。判詞形容,黎智英以幫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推翻中國,情況就如有美國公民以協助加州為幌子,請求俄羅斯幫助推翻美國政府。
2019年11月,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智英向時任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發信息稱:「非常好,現在所有人都鬆一口氣。」在另一個群組中,黎智英亦稱,「特朗普知道他在中美談判,香港是有力的籌碼。」
隱瞞法庭赴美與當地官員會面
法官提到,黎智英於2020年6月向法庭申請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時,曾隱瞞法庭當時其美國之行的目的之一,是與美國官員會面。黎智英向法庭提出申請前,又曾於《紐約時報》撰文,提到現時是時候由美國針對中國實施「制裁」及「懲罰中國」。
法官認為,黎智英未放棄其破壞中國穩定的意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然堅持,不過以更隱晦方式。唯一合理的推論是,黎智英無論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顛覆國家,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她認為被告有意圖進行涉案的串謀,相關串謀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
法庭指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足證黎罪
法庭認為,每一名控方證人均被深入盤問,但這無損他們任何一位的可信性,法庭裁定他們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蘋果》編輯自主實為「鳥籠自主」
在案件中,《蘋果日報》4名原高層各自供述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日報》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編輯自主為「鳥籠自主」。他表示,自己在撰寫社論及為論壇版選稿時,會以黎智英的觀點和立場作為指引。幾位證人亦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蘋果日報》的高層。
此外,他們表示《蘋果日報》社論的作者必須得到黎智英的許可才獲聘用,而那些作者均明白他們需跟從報章的基本立場。
另外,從犯證人陳梓華供述,在2019年他嘗試協助李宇軒為「G20」團隊的國際文宣活動尋求經濟援助,以呼籲外國向中央及香港特區施加政治壓力。當時,他試圖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而獲告知應聯絡黎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Mark Simon隨後對陳梓華說,黎智英可提供最多至500萬港元資金以繳付登報費用,但該筆款項需要歸還。Mark Simon甚至一度借出自己的銀行戶口,作舉辦活動進行國際游說之用。
法庭認為證人證供清晰有力
陳梓華作證時描述他跟黎智英曾先後6次會面。其中一次發生在2020年1月於台北陽明山黎智英家中,他與劉祖廸和黎智英見面。這次見面是由Mark Simon協助安排,相關的費用則由黎智英支付。這次會面是專門為黎見劉祖廸而安排的,而劉祖廸當時常駐倫敦。
黎智英想劉祖廸和陳梓華進行「國際游說」,而國際游說會涉及請求外國對中央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黎也告訴陳梓華和劉祖廸需團結不同的板塊,包括議會、國際和街頭線(「三條戰線」)。在台北會面後,陳梓華跟黎智英說他本人、劉祖廸和李宇軒會參與國際線,但不會參與「議會線」的事務。
法官認為,陳梓華非常明確地闡述了他與黎智英、Mark Simon和李宇軒的交往。
在考慮過所有證據後,法庭認為控方證人的證供清晰有力,而且當時他們與黎智英,以及黎智英與Mark Simon和其他人之間的WhatsApp和Signal訊息,很多時候都支持控方證人的證供。那些當時的文字訊息和電郵對於法庭評估控方證人的可信性和可靠性有莫大幫助,亦有助法庭斷定具爭議的事實議題,並為證人在書寫、發送和接收相關通訊當刻的所思所想提供了可靠的佐證。
判詞逾20處踢爆黎供詞不可信
黎智英案的判詞列出超過20個例子,涵蓋他與外國官員關係、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關係、對機構及《蘋果》運作的認知等,以證黎智英的供詞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
譬如黎智英聲稱2019年7月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並非預先安排;但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發出的訊息顯示,事前已安排和確認。法庭認為黎顯然欲淡化他知情及游說目的;黎雖一度否認該行程曾請求「制裁」,但當被展示《蘋果》在他訪美後的一篇報道後,黎又改稱有提及。
法庭指,黎稱「Live Chat」是個人節目,與《蘋果》無關,但 WhatsApp 訊息顯示他常與《蘋果》高層談及節目製作,認為節目是在《蘋果》員工、高層和平台協助下進行,用意參與「國際戰線」。
指與袁弓夷撇清關係難以置信
就袁弓夷在《蘋果》發布影片,促美國總統特朗普駐軍「保護香港」,黎稱不知情,惟訊息顯示他曾與袁弓夷談及影片,他又曾表示支持,法庭認為黎是嘗試與袁撇清關係、說法難以置信。
判詞又提到,黎供稱他與陳梓華會面唯一目的,是藉他平息前線「勇武派」。法官質疑,「令人費解的是,像陳梓華這樣的和平示威者,如何能夠安撫暴力示威者。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一個暴力示威者竟然會聽從陳梓華的勸告」,認為黎與陳見面,是想讓他參與國際游說。
至於黎智英稱上庭前完全不認識「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法庭同樣不接納,指根據他與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和顧問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的大量訊息、其Twitter帖文及《蘋果》就IPAC的報道,均顯示黎對IPAC游說活動知情,認為黎稱無興趣、不知道等解釋,是荒謬可笑、完全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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