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成立。黎智英連同其他8名早前認罪的被告,今日(9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這亦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判刑,全城關注。
涉案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其中,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即黎智英三項罪名全部罪成,黎智英被判刑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
各被告刑期一覽:
黎智英總刑期20年監禁
陳梓華監禁6年3個月
李宇軒監禁7年3個月
張劍虹監禁6年9個月
陳沛敏監禁7年
楊清奇監禁7年3個月
羅偉光監禁10年
林文宗監禁10年
馮偉光監禁10年
各公司被告被判罰款300.45萬元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黃書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6名《蘋果日報》高層等12被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三案共12名被告依次為陳梓華、李宇軒、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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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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