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立法會議員
黎智英案今天進行判刑。黎智英這個亂港禍首,勾結外部勢力,煽動仇恨,鼓吹顛覆國家政權、癱瘓特區政府,罪行纍纍,罪有應得。他透過自己創辦的《蘋果日報》,有目的及系統性地滲透至香港社會。尤其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後,《蘋果日報》不但沒有回歸理性監察的角色,反而變本加厲,企圖令香港社會癱瘓、無法正常運作,對社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社會各界都期待,黎智英受到應得的懲罰,明正典刑,堅決消滅反中亂港分子死灰復燃之心。
黎智英透過旗下壹傳媒的平台,包括《蘋果日報》,煽動市民憎恨特區政府,並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為黑暴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吶喊助威,直到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沒有收斂。長期以來,壹傳媒所發表的帶有強烈政治偏向、充滿仇恨情緒的內容,竟被包裝成所謂「批判思考」,滲入中學通識教育教材之中。部分教師將失衡、扭曲的觀念灌輸給心智尚未成熟的學生,導致不少青少年在成長關鍵階段被洗腦。大量失實、偏頗的課程內容,長期影響學生的價值判斷,最終釀成嚴重的後果。
黎智英鼓吹暴力撕裂社會
極端思想影響的範圍,甚至遍及法律、新聞、醫療等多個專業界別。香港一向以法治和專業精神聞名,但在修例風波期間,社會出現大量仇視國家、敵視特區政府的極端行為,充分說明長期、有組織的洗腦與仇恨動員,令社會撕裂。
筆者難忘當年於香港城市大學任教期間的親身經歷。2019年11月11日,當日有80多名學生選擇拒絕參與罷課,堅持正常上課。然而,一批黑衣人卻在演講廳外聚集,試圖強行闖入課室,拉走學生參與罷課,公然剝奪學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威脅學生人身安全。其間更有人破壞校園設施,導致演講廳水浸。試問,這種以暴力阻撓上課的行為,究竟是民主表現,還是被洗腦後的暴徒行徑?
筆者深受其害心有餘悸
在2019年國慶當天,筆者位於深水埗石硤尾的辦事處遭投擲三枚汽油彈,最終辦事處內所有物品被燒成灰燼。該辦事處平日經常有超過八十歲的長者義工在內休息、交流與參加社區活動。若投擲汽油彈時有人在辦事處內,後果肯定不堪設想。更令人震驚的是,從閉路電視畫面可見,投擲汽油彈的行兇者,竟然只是十三四歲的少年。他們為何會作出如此兇狠、隨時足以奪人性命的行為,正正反映出年輕一代在長期錯誤價值誤導下,已出現嚴重的認知與道德扭曲。
從上述一連串事件可以清楚看到,黎智英及壹傳媒多年來透過持續不斷的輿論操作,對教師、專業人士及年輕人進行長期思想灌輸,逐步塑造一種扭曲、仇恨自己國家的心理狀態。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相關勢力仍不斷透過抹黑、誤導等方式,企圖延續洗腦行為,對香港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造成深遠傷害。
黎智英正是這種長期煽動仇恨、破壞社會安定的核心主腦人物,其行為對香港造成的損害,早已超越一般言論自由範疇,罪有應得。筆者深信,香港法院必定能夠不受外力干預,依法、獨立、公正地審理相關案件。社會各界對判刑結果寄予合理期望,發揮清晰而有效的阻嚇作用,向社會傳遞明確訊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必須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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