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類投資選擇中,定存是風險相對較低的投資,在香港更受到存款保障計劃的保護,每名存戶於每家銀行的存款保障額為80萬元。
實施2次優化措施增信心
翻查資料,2006年,香港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推出存保計劃,為存款人提供保障。假如存保計劃的成員銀行倒閉,無論個人或公司存戶,均可獲最高50萬元的補償。除非獲得豁免,在港所有持牌銀行均須參與存保計劃。然而,由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持有之存款,並不受存保計劃保障。
根據計劃,各客戶存放於計劃成員銀行的各類常見存款,無論是港元、人民幣或其他外幣的存款均受到保障。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包括結構性存款、年期超過五年的定期存款、不記名形式的存款(例如不記名存款證),以及客戶在海外存款等類別並不受存保計劃的保障。
存保計劃的實行,加強了存戶信心,以及強化銀行業以至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而計劃到2024年10月1日實施第一階段優化措施,每名存戶於每家銀行的存款保障額由50萬元提升至80萬元;第二階段的優化措施於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包括為受銀行併購影響的存戶提供優化保障,計劃成員須於其電子銀行平台展示存保計劃成員標誌。 ●香港文匯報記者 岑健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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