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圍繞預製菜的諸多爭議中,「知情權」是核心焦點之一。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食安辦、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起草的《推廣餐飲環節自主明示的公告(公開徵求意見稿)》,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根據自身經營實際,自主明示菜品加工製作方式,提出「使用預製菜、中央廚房成品或半成品、預包裝食品的,明示內容應當真實準確」。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鵬分析,鼓勵主動明示而非強制,是基於多方面現實考量:一是現行法律沒有設置強制性義務;二是餐飲行業並未形成相關慣例;此外,從國際經驗看,也普遍以企業自願披露加工方式為主。「鼓勵明示菜品加工製作方式,既能夠有效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也兼顧了國內外餐飲行業發展實際狀況。」他說。
公告列舉了餐飲服務提供者明示的方式,包括可以通過菜單或點餐小程序標註、企業官方網站或公眾號介紹、門店顯著位置展示、應消費者詢問後回應等。
「透明化」贏得認可
業內人士認為,這較好平衡了信息明示的原則性和靈活性的關係,給企業既明確了發展方向,也預留了執行空間。
中消協專家委委員、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蘇號朋表示,目前,內地部分連鎖品牌已開始嘗試透明化披露方式,比如一些餐飲企業公開菜品溯源報告、部分快餐品牌在菜單上標註預製菜信息等,這些做法不僅未影響客流,反而因「透明化」贏得了消費者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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