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平理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醫委會處理投訴機制的調查報告,指其在管理與運作上存在系統性問題及不足,須迫切檢討並徹底改善流程,提出共21項改善建議。醫委會作為法定監管機構,必須以積極、嚴肅的態度跟進建議,加快落實改善措施,以持續提升本港醫療專業水平、切實保障病人利益、維持公眾對香港醫療體系的信心。
公署的調查揭露多項令人憂慮的問題。其一,投訴處理效率嚴重滯後。儘管政府於2018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期望加快清理積壓個案,但實際情況仍遠未達標。2020年至2025年間,仍有11宗個案需時10至15年才能完成處理,其中更有個案在初步考慮階段便拖延逾8年。這種「以年計」的處理速度,不僅令投訴人與被投訴醫生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更可能令潛在的醫療風險持續存在,損害病人安全。
其二,權責不清、監察乏力。醫委會秘書處雖隸屬衞生署,卻直接受醫委會指揮,而衞生署在評核秘書處人員表現時,竟長期未徵詢醫委會意見,反映部門間溝通不足、監督機制形同虛設。此外,醫委會對秘書處的實質督導角色模糊,導致個案進度匯報不清、積壓情況未能及時處理,進一步拖慢整體流程。
其三,程序繁複、透明度不足。醫委會處理投訴涉及準司法程序,固然需保障程序公義,但過程過長且缺乏對外溝通,令公眾難以理解其運作。報告指出,絕大多數投訴未轉交研訊小組,容易引起公眾疑慮。缺乏透明的解釋與定期進度更新,難免削弱市民對制度的信心。
針對上述問題,公署提出了多項具針對性的建議,包括:訂立清晰的個案處理時間指標、加強秘書處人員績效監管、精簡程序(例如採用法庭已確立的事實)、提升公眾溝通與透明度,以及研究引入調解機制處理非專業操守的醫療爭議。其中更具前瞻性的建議,是賦權醫委會在有重大風險時暫停涉事醫生的執業資格,直至紀律研訊完成,以堵住監管漏洞。
這些建議不僅是技術性調整,更是對醫療規管文化的根本反思。醫委會肩負「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群」的使命,其效能直接關乎市民健康與生命安全。當投訴機制失靈,不僅延誤公義,更可能縱容專業失德行為,動搖醫療體系的根基。
改革刻不容緩,醫委會責無旁貸。醫務衞生局已表示接納所有建議,並將推動修例。醫委會應真正秉持以「以民為本」的態度,拿出決心將建議轉化為具體行,盡快設立時間表,公開落實進度,並定期向社會交代改革成效。唯有透過透明、高效、公正的投訴處理機制,才能持續提升醫療專業水平,保障病人權益,並維繫公眾對香港醫療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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