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靜雯)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建議,包括在紀律研訊完成前暫停對病人安全構成嚴重風險的醫生註冊,立法會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表示原則上支持有關建議,對涉及嚴重刑事定罪且須服刑的醫護人員,可依法依規先暫停其執業牌照,待其出獄後再經醫委會正式聆訊作出最終決定。
「這是平衡公眾利益與醫護人員正當權益的合理選擇,並非『未審先判』,因法庭的生效判決已具權威性,醫委會無須質疑其合法性。此舉可彌補聆訊前的監管空檔,避免服刑期間或釋放後未經審核即執業帶來的潛在風險,但僅限嚴重罪案情形,需要確保施策的審慎性。」林哲玄表示。
公署的建議還包括增加業外委員比例,林哲玄強調業外委員的責任是監督,而非取代醫療行業的專業自主,「業外委員憑藉多元視角發揮監察作用,提升決策的客觀性,但無法代替醫生的專業判斷。」他建議業外委員的選任應注重來源廣泛性與代表性,避免過度集中於某一群體,才能確保有效監督,並尊重醫療行業的專業性,而非單純追求數量或比例的調整。
病人組織冀增業外委員比例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說:「醫委會32人中有8位業外委員,我相信提高業外委員比例有助提升決策的客觀性,但若能進一步提升會議透明度、增加委員發言與提案渠道,提高業外委員的參與積極性,更有助發揮該群體的作用。」就公署提出優化投訴處理機制,林哲玄認同投訴處理機制有優化空間,如個案跟進缺乏上報系統、跟進系統不清晰等問題,導致進度不透明,建議公開個案處理階段,減少遺漏個案,並方便各方了解進度。
他強調,優化過程中要兼顧效率與公正性,不可盲目追求「愈快愈好」,應給予專家證人、當事人足夠時間準備材料,避免因流程倉促引發司法覆核,需注意投訴處理的規範性與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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