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今日(2月4日)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於昨日下午(2月3日)進行的商用車輛駕駛考試中,以600元人民幣行賄運輸署考牌主任圖獲考試及格。考牌主任拒絕受賄,即時向運輸署匯報事件。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貪污投訴,同日下午當場拘捕被告。
被告展四周(47歲),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案件明早(2月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昨日下午於運輸署在香港駕駛學院(元朗)的駕駛考試中心參加商用車輛駕駛考試,由一名運輸署一級考牌主任主考。控罪指被告涉嫌在參加駕駛考試期間,向該考牌主任提供現金600元人民幣,以獲對方給予及格成績。
調查發現,被告付款港幣60,000元予中介公司安排報名考試,而不合格要再付款予中介港幣8,000元安排補考,懷疑被告認為考試時犯了一個嚴重錯誤,應該不能通過考試。期間,他提供相關人民幣現金予考牌主任。該考牌主任沒有接受被告的賄款,並在駕駛考試結束後隨即向運輸署匯報事件。
運輸署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會繼續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在有需要時提供協助。署方一直致力維持公平、公正及廉潔的駕駛考試制度,並定期為前線職員,包括考牌主任,提供防貪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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