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寵物友善氛圍,香港特區政府擬於今年首季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容許狗隻進入合資格食肆。政府發言人透露,年中將推出首階段申請,名額500至1,000個,食肆及狗主須遵守多項要求,包括狗隻須使用不超過1.5米長牽引繩、不可使用餐廳可重用餐具及上餐桌等,火鍋店及烤肉店暫不符資格。
發言人指出,獲批食肆須在入口張貼指定標示。新法例禁止「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進入,違規者可被判罰款10,000元、每天加300元及監禁3個月。餐廳不得在餐桌烹煮或加熱食物,自助餐加熱區須與座位保持最少3米距離。食環署將施加額外牌照條件,如狗隻排洩須即時清潔消毒。若餐廳12個月內3次違反狗隻相關條件,將取消其批准,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餐飲業反應正面。立法會飲食界議員梁進表示,新措施能開拓新商機。旺角貓餐廳「火之神」負責人陳先生指出需改善公共交通寵物乘車條件,「現在狗不能上巴士,帶狗吃飯很麻煩,搭的士又要一兩百元,比飯錢還貴。」
長年於悉尼生活的食客李小姐認為,「寵物經濟本身具推動力,但寵物友善文化的培養需長時間累積,期望社會多加體諒、和平共處。」
統籌:張斐
配音:王波
文字整理/剪輯:孫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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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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