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就有傳媒引述社區服務團體指,有市民因未有公立醫院覆診期而未能申請醫療費用減免,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發言人今日(1日)指出,醫管局一直積極協助合資格市民於使用公營醫療服務前取得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現時已接受預約診期為兩個月內的病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預約診期為超過兩個月後或未有任何預約的市民現階段無須急於申請。
發言人強調:「本局在過去一段時間曾多次向傳媒及相關團體解釋以上安排,對相關信息仍未獲充分理解深表遺憾。本局呼籲各界攜手,共同協助弱勢社群。」
「事實上,報道所引述的個案證明,若市民真正有經濟困難,而又需要接受公營醫療服務,即使預約翌日門診,即日已能獲批費用減免,申請減免過程並不複雜,亦不困難。」
發言人重申,未有預約公營醫療服務,而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不需要急於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亦不應為申請減免而預約不必要的公營醫療服務。市民應待有醫療上需要,並且獲得公營醫療服務預約後才提出申請。
本局呼籲市民善用公共資源,不要只為了申請醫療費用減免而預約家庭醫學門診或衝急症室,應將珍貴的醫療資源留給有真正醫療需要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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