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就教育局擬修訂《教育條例》以完善教師註冊機制,社會普遍表示歡迎與支持。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表示,新機制引入執業證書及定期更新的要求,將有效激勵教師追求持續專業發展,鞏固並提升其專業地位;同時,教師需要在續期時申報有否干犯刑事罪行,亦可杜絕害群之馬,保障學生福祉。民建聯就建議,就要求教師要持續專業發展,每3年為一個周期,可訂立貼近當下的主題,例如近年數字教育是大熱主題,而今年亦是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若能為教師提供更多相關培訓資源,不單可助他們與時並進,亦能提升其知識及教學信心。
教聯會認為,為確保培訓能切合前線教師的實際所需,當局應持續檢視課程內容,使其更多元、更貼近教學實踐,特別是將人工智能應用及最新教學法等前瞻性課程,納入核心培訓,幫助教師掌握教育新趨勢,又期望當局在落實具體安排時能提供更大彈性,並簡化操作流程,例如增加線上培訓:提供更多元化的線上課程,方便教師隨時進修。
指年期限制合理
民建聯教育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朱立威表示,現時不同專業界別都有明確的持續進修要求作為持續執業的條件,因此教師專業亦不應落後於其他專業的標準,而且對於大部分有持續自願進修裝備自己的教師來說,3年150小時的要求十分合理,不會帶來太大負擔,更有助他們提升教學水平,最終必會讓學生得益。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鄧飛認為,3年執業證書的年期限制合理,例如小學及中學,初小及高小、初中及高中亦是各有3年;而在職教師須每3年完成150小時的進修要求,也是以3年為一個周期計算,這樣也是互相對應的安排。
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議會副主席陳狄安表示,現時教師每3年15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是「軟指標」,參與交流團、研討會、教師發展日等,也可計算在內,故不難完成,若日後成為「硬指標」,相信學校會訂明規定,為教師記錄好時數,配合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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