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昨日在出席「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致辭中指出,行政主導作為基本法設計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原則,根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制度保障。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正思研究院院長陳少波在回答香港文匯報記者提問時表示,源於憲法的基本法立法原意提出要在港澳實施行政主導制度。夏寶龍主任講話不僅從法律層面解讀了這一基礎,還從政治和現實層面進行了深入闡釋。
陳少波指出,香港在回歸祖國前很長一段時間也一直實施行政主導,多年來立法過程和實踐也證明,如果實施行政主導,能夠集中力量推動政策落地、解決實際問題,香港就可以有效克服困難、應對挑戰、實現更好發展。無論是在疫情防控,還是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凡是能夠推行行政主導,集中行政力量,各方「心往一處想、力往一處使」,問題總能更快得到解決,香港自身發展也能更快。
他續指,過去一年,香港金融市場等蓬勃發展,國際競爭力排名持續上升,在某種意義上正呈現出,落實行政主導是推動香港更好發展的有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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