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等多項大型發展項目未來幾年將陸續上馬,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發表網誌,透露將精簡發展管制程序,就發展流程中的關鍵審批程序制定新措施,涵蓋規劃、地政、建築三個關鍵審批階段,該局轄下的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均就審批程序設立三層監察和介入機制,加強內部監察,倘在過程中有問題未能解決,由高層適時介入,從而加快大型項目審批程序,避免涉及的部門持不同意見而未適時審批,並與業界透過已建立的溝通渠道收集意見,務求令發展程序更順暢。規劃署目標至少八成根據新機制處理的項目,均於六個月內完成審議。北都項目的一般圖則,審批時間由60天縮短至45天。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健怡
甯漢豪在網誌中指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建議進一步簡化行政流程拆牆鬆綁,發展局遂聯同轄下和其他部門制定審批程序的新措施,有關措施將全港適用,包括北部都會區和北都以外的發展項目,屋宇署亦會針對北部都會區項目,將一般圖則審批時間由60天縮短至45天。
機制涵蓋規劃地政建築三階段
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表示,新制定的內部監察和高層介入機制涵蓋規劃、地政、建築三個關鍵審批階段。新措施下,發展局轄下的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均會就其所涵蓋的審批程序設立三層監察和介入機制,除上述三個部門,大型發展項目亦涉及其他部門如運輸署、消防處、環境保護署、路政署等部門的審批,發展局要求部門在期限內提供意見、解決分歧和請示高層介入,並聯同不同部門緊密合作。
至於部門未能解決的個案,則會上呈至發展局領導的兩個小組。與北都項目相關的申請,會上呈至新成立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主持的北部都會區專案監督辦公室;而北都以外的項目,將會上呈至由發展局副局長主持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處理。其中,就北都的發展項目,屋宇署署長何鎮雄指出,該些項目得到相關政府部門配合後,屋宇署會進一步加快處理首次提交或經重大修訂的一般建築圖則,將審批時間由現時的60天縮短至45天。
屋宇署審批同樣設三層介入機制
在新措施下,屋宇署在審批全港適用項目的流程,亦會設立三層監察和介入機制。第一層先由屋宇署首長級第一級人員統籌及協調各部門的意見,按需要聯同部門代表共同商討審批原則性事宜,倘問題未能解決,則將個案轉介到第二層,即由屋宇署助理署長級人員介入磋商可行解決方案。倘第二層仍未解決複雜及具爭議性的個案,則交由第三層,由發展局領導的兩個小組,即北部都會區專案監督辦公室,以及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集中處理。
他表示,屋宇署的目標是至少有八成適用的項目,在不涉及重大規劃、土地或消防安全問題的前提下,能夠在首次或第二次提交圖則時獲得批准。
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同樣地設立上述三層機制,其中地政總署的機制套用於各類土地交易申請,包括契約修訂、換地等的審批流程。在第三層的監察和介入機制下,發展局的兩個小組會定期舉行會議,處理個案和監察績效。林智文與部門代表早前已向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精簡發展管制聯合小組委員會介紹有關措施,他指與會代表均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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