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陸雅楠)隨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香港園區正式啟用,特區政府正以「只爭朝夕」的決心全速匯聚多元人才與科技企業,為香港深度融入國家發展戰略注入強大動力。為進一步提升香港學術界的國際競爭力與創新能力,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研究資助局(RGC)將於下學年推出兩項全新資助計劃,包括資助本地資深學者赴海外交流的「研資局海外研究學者計劃」,以及支持內地及香港的青年科研人才學術發展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香港研究資助局青年研究計劃」,每年涉及逾2,200萬元資助,以構建涵蓋中等資歷學者與青年人才的全方位資助體系,全面提升香港學術界的國際影響力。
研資局海外研究學者計劃將於2026/2027至2028/2029學年以試點形式推行,每年資助40名合資格本地大學學者。計劃特別着重中期學者(Mid-career scholar),鼓勵他們前往海外實驗室、研究單位、醫療及臨床機構,開展研究或參與專業培訓,透過持續進修與專業發展,強化大學的研究實力。
海外研究學者計劃每年40名額
以2026/2027學年為例,每名獲選學者可獲每月高達4.8萬元研究津貼,最長資助期為6個月,同時享有最高8萬元的補充資助,用於支付研究、會議等合理開支,即總資助額最多達1,470多萬元。該計劃全方位支援學者及其家屬或研究團隊於海外期間的生活、住宿、交通、醫療及實驗室等所需費用。
青年研究計劃 聚焦六策略學科
在青年學者方面,研資局已預留800萬元,專供2026/2027學年啟動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香港研究資助局青年研究計劃」使用。該計劃以試驗形式運行,聚焦於信息科學、生物科學、新材料科學、海洋與環境科學、醫學科學及管理科學等前沿策略領域。首輪為期四年,預計資助約十個合作項目,藉跨地域科研合作提升項目質素與學術影響力。
香港申請者可就研究項目申請不超過80萬元(附加行政費用除外)。申請人須為大學本部指定職級的全職教學人員,並擔任副教授或同等職位不多於3年,或取得博士後經驗不超過12年。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鄧飛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以往對公帑資助離境研究有一定限制,過去若未獲大學額外資助,學者往往難以成行,尤其對財政資源有限地區的學者而言,缺乏經費成為參與國際合作的主要障礙,並影響整體學術交流水平。如今研資局海外研究學者計劃能直接支援學者赴海外進行科研交流屬一大突破,學者同時可爭取所屬大學及研資局的資助,有效提升他們參與國際交流的動力及機會,對提升本港整體學術交流質素大有裨益。
透過海外交流,他認為本地學者不僅能提升自身研究水平、發表更高質素論文,還可推動研究成果轉化為市場化產業,對香港教育、科研水平,以及河套區和其他產業園的發展均有直接推動作用。
不過,他強調受資助學者應保持一定的國際政治敏感度,部分對中國或香港不友善的國家或地區,可能會以各種理由質疑學者的動機,甚至對其作出技術竊取或抹黑學者有政治目的等無理指控,對學者構成不必要的阻礙和壓力。因此,無論特區政府或計劃參與者,在有需要時宜檢討計劃安排,主動防範潛在風險。
有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香港研究資助局青年研究計劃」的試行安排,鄧飛認為是次將資源更聚焦於重點學科,可帶動本地學者積極投身具戰略價值的研究領域,加上計劃屬兩地合作,成果既可助力國家發展,亦能豐富本地科研生態,相得益彰。
鄧飛認為,該兩項新計劃有助補足香港在科研資金流等方面的短板,對香港長遠創新發展具有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研資局海外研究學者計劃」項目詳情
●計劃宗旨:資助本地大學的中期學者前往海外頂尖研究機構進行沉浸式研究交流,以拓寬國際視野、掌握前沿趨勢,提升個人研究能力及本地大學的國際知名度
●試行期:2026/2027學年至2028/2029學年
●資助名額:40
●資助金額:每月4.8萬元研究津貼(最長6個月),另加補充資助最高8萬元,用於研究及會議等開支
●申請資格:1. 須為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全職人員,並可於香港合法居留及工作
2. 職級須為副教授,或於2022/23學年或其後晉升為教授;助理教授若在獲資助時已獲確任為副教授,亦符合資格
3. 未同時獲選「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傑出學者」或「研資局研究學者」
4. 主要從事學位課程工作,並投入至少80%工作時間於教學與研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香港研究資助局青年研究計劃」詳情
●計劃宗旨: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香港研究資助局共同設立,以資助內地與香港青年科研人員的聯合研究項目,加強兩地青年學者的學術培育與協同創新
●試行期:3年(試驗性質)
●資助名額:每年約10個研究項目,每項資助期為4年,重點領域涵蓋信息科學、生物科學、新材料科學、海洋與環境科學、醫學科學、管理科學
●資助金額:香港申請者可就項目申請不超過80萬元的資助(附加行政費用除外)
●申請方式:須由內地和香港青年科研人員聯合提出研究計劃,申請者不可在同一年度內,於其他聯合資助計劃下以首席研究員身份重複提交申請
●香港首席研究員資格
1. 須為大學本部的全職人員,薪酬由大學撥款支付
2. 受聘為副教授級或同等職位不超過3年;或取得博士後學位不超過12年
3. 職級須為高級講師至助理講師
4. 主要從事學位課程工作,並投入至少80%時間於教學與研究
5. 客席教學人員雖不符合以首席研究員身份申請,但可用合作研究人員身份參與
資料來源:教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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