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消費貸款,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用於個人及家庭明確消費用途的本外幣貸款,不得用於購房、投資、生產經營等。財政部等三部門近日發布通知,升級優化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落地情況如何?
總台央視記者 劉彥霖:此次的新政策,相比去年9月開始實施的個人消費貸款貼息政策,有多方面的優化升級,包括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6年年底、將信用卡分期業務納入貼息範圍等。這兩天,多家銀行都已發布公告,將落實政策優化相關服務。
新政策還拓展了可以享受貼息的消費領域,比如,之前單筆超過5萬元的消費,只有在購車、購買家電、旅遊等重點領域才可享受貼息,而新政策已將這一限制取消,只要用於消費都可以享受貼息。同時還取消了單筆消費貼息金額上限500元的要求,以及單家機構單筆5萬元以下累計消費貼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此外,增加了經辦機構,納入監管評級3A以上的銀行及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從原來23家增加到500多家。
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信用卡部信用卡產品與推廣經理 茹吉:我們以符合條件的10萬元賬單分期、分6期、年化利率5%單例為例:第1期按本金10萬元計算貼息,之後按每期剩餘本金遞減計算,6期累計總貼息約293.61元。
記者從多家銀行了解到,目前消費貸利率最低是3%,個人消費貸款財政年貼息比例為1個百分點,也就是說,貼息後貸款利率可低至2%。政策執行期內,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貸款經辦機構可享受的全部個人消費貸款累計貼息上限為3000元。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
業內人士指出,三、四線城市和縣域消費是我國消費市場的重要增長點,將經辦機構擴大到監管評級3A以上的中小金融機構,有助於發揮中小金融機構機制靈活、貼近市場等優勢,加快落實消費貸款貼息政策,提升下沉市場居民消費意願和能力。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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