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宗旨: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香港研究資助局共同設立,以資助內地與香港青年科研人員的聯合研究項目,加強兩地青年學者的學術培育與協同創新
●試行期:3年(試驗性質)
●資助名額:每年約10個研究項目,每項資助期為4年,重點領域涵蓋信息科學、生物科學、新材料科學、海洋與環境科學、醫學科學、管理科學
●資助金額:香港申請者可就項目申請不超過80萬元的資助(附加行政費用除外)
●申請方式:須由內地和香港青年科研人員聯合提出研究計劃,申請者不可在同一年度內,於其他聯合資助計劃下以首席研究員身份重複提交申請
●香港首席研究員資格
1. 須為大學本部的全職人員,薪酬由大學撥款支付
2. 受聘為副教授級或同等職位不超過3年;或取得博士後學位不超過12年
3. 職級須為高級講師至助理講師
4. 主要從事學位課程工作,並投入至少80%時間於教學與研究
5. 客席教學人員雖不符合以首席研究員身份申請,但可用合作研究人員身份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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