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藉黎智英案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以正視聽。
批肆意污衊和攻擊 顛倒是非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歐洲議會以偏概全、譁眾取寵,對香港國安法的重大歷史意義及其對香港特區帶來的積極影響視若無睹,反而扭曲事實、抹黑香港特區和香港國安法及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但對其他國家政府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嚴厲執法,卻不曾置喙,這全然是卑劣政治操作,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並讓世人看清歐洲議會不顧廉恥的『雙重標準』。」
「此外,歐洲議會沒有尊重特區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黎智英案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就肆意發動攻擊,污衊和攻擊特區政府,完全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發言人強調,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定罪裁決絕無任何政治考慮,「法庭就黎智英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國安法第五條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條明確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指黎智英是外力代理人
發言人重申:「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黎智英根本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背後推手,是切切實實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其中一名高層人員甚至稱之為『鳥籠』自主。」
發言人又強調,黎智英的健康受到適切照顧,「黎智英在羈押期間所獲得的醫療服務是完備的……在2025年8月的公開法庭聆訊中,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已向法庭清楚表明,黎智英在獄中一直獲得適切的治療和待遇,懲教院所為黎智英每日安排醫療檢查,且對黎智英在懲教院所內獲得的醫療服務沒有任何投訴,法官表示懲教署值得稱讚。於1月12日的法庭公開聆訊中,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確認黎智英就他的羈押安排沒有任何投訴……任何借本案炒作詆毀香港特區法治和人權狀況的人,都是歪曲事實、毫無誠信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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