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姬文風)特區政府昨日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的同時,亦宣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確認,事件中有3名物流署現職人員的表現未達水平,政府會停止向他們發放增薪點,並向其中兩人展開正式紀律研訊,按研訊裁決作出懲處。至於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調查組指出他未獲下屬上報事件,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的時機,但未發現他在事件中有疏忽的地方,只確認該署人員「未達水平」的問題普遍,陳嘉信在提升下屬工作能力、觸覺和積極性方面不足,因此決定撤銷陳嘉信的銀紫荊星章,以體現問責精神,並已知會對方有關決定。
楊何蓓茵昨日指出,由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領導的調查組,識別了超過20名來自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人員,要求他們就事件作出陳述,並因應陳述內容約見部分涉事人員。「調查組在是次採購樽裝飲用水的工作中,發現3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其本身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也未能把握時機作出適當跟進及向上級及時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和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時機。」
3物流署人員停發增薪點
基於上述調查結果,楊何蓓茵確認現階段的表面證據顯示,上述的其中兩人,包括一位首長級人員,涉嫌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且上報,政府會對他們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研訊裁決作出懲處。此外,他們在工作能力上的欠缺將反映在其考績報告內,政府亦會向未達頂薪點的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
楊何蓓茵續指,餘下一人在事件中有履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但政府仍然會在考績報告內反映其警覺性、判斷力和分析能力不足。因此也會停止向該名人員發放增薪點,並給予書面告誡,要求該人員日後在上述各項能力均要展示明顯改進。
「調查顯示,處事人員在事件中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故調查組沒有發現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在事件中有疏忽的地方。」楊何蓓茵進一步解釋指,調查顯示物流署部門內存在完善的監管及匯報制度,經詢問陳嘉信的前任下級同事,他們均指署長歡迎同事向其匯報任何事項。然而,上述3人未能及時識別一些很明顯的不妥之處及詐騙跡象,也沒有上報,以致前任署長無法知悉有關跡象出現,因此不算疏忽。
不過,楊何蓓茵同時強調,上述3名不同級別的人員,在事件中的表現皆未達其本身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反映該等不足之處在該署普遍存在。「不同職級的同事都有這樣的表現,我們覺得在部門內,這不是個別人士的問題,而是顯示有一個普遍性……所以在局長工作範疇之中,提升同事工作能力這方面,(陳嘉信)是有不足的。」
部門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
此外,專責小組的報告也顯示,部門的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應提升應有的觸覺以避免政府利益受損,處理採購更積極更謹慎。因此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已去信陳嘉信,指出他出任部門首長期間,在提升下屬工作能力及提升他們觸覺和積極性方面,應更有作為。
被問及撤銷陳嘉信獲頒銀紫荊星章的決定,楊何蓓茵解釋勳章制度是一個嘉獎制度,因此今次是撤回獎勵,而非懲罰。有關涉事3名人員的身份,她指政府處理相關紀律處分的同時,也要顧及他們的私隱,因此不會透露其身份,僅確認3人目前仍在物流署效力,而非「前同事」。
至於在物流署以外,調查組沒有發現其他公務員有疏忽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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