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去年年末筆者所分享的《詩經》「鳥意象」一文,今天在此欄再與大家一起續賞「《詩》中鳥」的魅力。《詩三百》不乏以鳥類詠唱愛情的作品,除了上篇文章曾提及的「鳩」及「鵲」外,尚有其他詩篇同以鳥類比興愛情的悲歡離合。
率先登場的依然是「鳩」,然而今次所指有別於上文,此處之「鳩」實乃「山斑鳩」。《衛風·氓》謂「桑之未落,其葉沃若。于嗟鳩兮,無食桑葚。于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作者對自己被拋棄的命運感懷身世,藉詩歌忠告天下女子勿沉溺於愛情而不能自拔,故以「桑樹」繁茂之時喻女子的青春,而「鳩」食「葚果」則比作女子青春被負心漢浪費。據考證,「山斑鳩」果真喜棲於桑,並食其葚果,因此本詩以「鳩」起興,正合詩旨。
不過,愛情之所以能成為古今中外永恒歌詠之題材,或許在於其甜蜜一面仍然令人無限憧憬。《邶風·匏有苦葉》一詩的作者便於水岸邊向意中人詠唱詩歌,表達急不及待欲與其成親的心意。
詩中提到「雝雝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開端以「雁」鳴起興,與「旭日」初升形成和樂景致,繼而呼喚情人趁冬冰未融解前娶作者過門。據悉古時適婚男女多於秋冬季節或開春堅冰未融化之前舉行嫁娶儀式,有說與正值農閒時節相關,正如《荀子》有言「霜降逆女,冰泮殺內」,《孔子家語》亦云「霜降而婦功成,嫁娵者行焉。冰泮而農桑起,婚禮而殺於此。」推而論之,寒冬春暖交替之際,正逢候鳥「雁」醒覺遷徙回航之時,便明詩中作者以「雁」起興之由。
「弋鳧與雁」反映家庭和睦
「雁」也曾出現於另一首洋溢新婚幸福的詩篇當中。《鄭風·女曰雞鳴》詩中「將翱將翔,弋鳧與雁」一句,借用形容鳥飛的「翱翔」動作,比喻丈夫出外遊逛,不忘途中打獵捕捉「鳧」和「雁」回家,反映家庭和睦的一面。
「鳧」即今人所謂「野鴨」,當中以「綠頭鴨」最為常見。研究者表示,「綠頭鴨」乃我國早期的「家鴨」,早於戰國時期已被古人馴化養殖,同時亦為狩獵對象,很可能便是詩中所言之「鳧」。
可惜即使有情人終成眷屬,世事又豈能盡如人意?《邶風·雄雉》詩中的思婦便以「雄雉」單飛起興,比興丈夫離家遠行、久久不還之嘆。該詩首二章云「雄雉于飛,洩洩其羽。我之懷矣,自詒伊阻」「雄雉于飛,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實勞我心」,其所展現的「賦比興」手法可謂質樸自然、渾然天成,讓人真切地感受到思婦內心之纏綿悱惻。
●歐亦修博士 香港恒生大學中文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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