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健樂)根據積金局網頁介紹,強積金計劃成員在選擇受託人,以及計劃轉移強積金時,應先考慮以下多個因素,包括產品(計劃及基金)、服務、基金收費及表現與個人因素。至於轉移步驟方面,計劃成員首先需要將填妥的轉移申請表交給新受託人(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文件)。之後新受託人會與原受託人聯絡。接下來,原受託人會把舊計劃內的基金單位沽出,並將金額交予新受託人,而新受託人會按計劃成員的基金選擇買入基金單位。轉移程序完成後,計劃成員會分別收到原受託人的轉移結算書,以及新受託人的轉移確認書。
沽售投資空檔 留意基金條款
因此,大家在決定強積金轉會前,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首先是留意「投資空檔」。由於在轉移強積金時,原受託人必須先賣出原計劃內的基金,再由新受託人購入計劃成員選定的基金。在一買一賣的過程中,一般會出現一段約一個星期至兩個星期的「投資空檔」,屆時強積金不會投資於任何基金。而在「投資空檔」期間,基金價格可能因市場波動而升跌,令計劃成員有機會「高賣低買」或「低賣高買」,因而增加蒙受投資損失的風險。
第二是留意保證基金條款。雖然保證基金一般會提供本金保證,或保證一個預設的回報率,但強積金計劃成員一般要符合某些條件方可獲得保證,例如大多數保證基金均設有「鎖定期」,即強積金計劃成員必須於該基金投資一段固定時間,方可獲得保證。因此強積金計劃成員應清楚了解保證條款,並確定已符合條款才整合賬戶,否則可能無法獲得有關保證。有關個別保證基金的保證條款詳情,計劃成員可參考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文件亦可於受託人的網頁下載,詳情請向受託人查詢。
積金轉會前 留意有否開立賬戶
第三是選擇基金。假如強積金計劃成員欲把強積金從一個強積金計劃轉移,需要為轉入賬戶的強積金選擇投資的基金。如強積金計劃成員未有就有關賬戶給予基金選擇指示,則會按照預設投資策略(DIS)投資。如有需要,大家可以向受託人查詢詳情。
第四是留意開立個人賬戶的要求。假如計劃成員欲把強積金轉移至另一個自選計劃,而未有在該計劃持有個人賬戶,計劃成員須預先在該計劃登記開戶。要完成登記開戶的程序,大家可以向有關受託人索取登記表格、提供個人資料、表明所選取的基金,以及就稅務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證明(即申報是否在香港以外地區有稅務居民的責任),如果大家對強積金轉會需要注意的事項存在疑問,請向受託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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