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芷珊)大埔宏福苑早前發生嚴重火災,行政長官李家超於事故翌日迅速宣布成立3個相關工作組,其中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由特區政府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擔任組長,並設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旨在為受災居民提供急切支援。卓永興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截至昨日基金總額累積44億元,較前一日增加1億元,當中3億元為政府撥出的起動基金,其餘41億元來自社會籌集,政府將以「快、準、便、全」原則為受影響居民提供緊急支援。
「快」:上月18日公布 22日開始發放
「快」方面,他表示體現在措施推出及款項發放迅速,基金3周內推出11個項目,總承擔額為12億元,其中約6億元用於向1,984戶業主發放租金補助,每戶每年可獲15萬元,為期兩年共30萬元。款項將分四期、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期發放7.5萬元,相當於每月約1.25萬元租金補貼。
卓永興透露,該政策於上月18日公布,同月22日即開始發放。截至昨日已有1,868戶業主領取補助。其餘百多戶未領取補助的原因,他解釋發放前需核對土地註冊處信息,但部分業主因登記姓名與實際居住者不符,例如業主早已去世,住戶需辦理轉名手續後才能領取。
「準」:補貼允自行於合適地區租單位
「準」是指針對居民實際需要設計援助措施。卓永興指出,大火後已為居民提供過渡性房屋、中轉屋、酒店及青年宿舍等臨時住宿選擇,但部分單位位於大埔區以外,居民需適應新的環境,亦可能影響學童上學、成人工作及長者社交網絡。因此政府推出租金補貼,讓居民可自行於合適地區租住單位,更具靈活性。補助期定為兩年,是考慮到本地租約普遍以兩年為期。
「便」:租金補助不要求提供租約或收據
「便」旨在方便居民獲得和使用支援。居民透過「一戶一社工」上報,再透過內部機制直接存入居民戶口,且無須提交繁瑣證明文件,例如租金補助不要求居民提供租約或收據,用途全由居民自行決定。惟居民在補助期內接受政府方案,並且有永久居所,後續款項將停止發放。
「全」:照顧不同類型居民需要
「全」則指照顧不同類型居民的需要。除業主與租戶外,基金亦涵蓋受傷住院者、受影響外籍家庭傭工、建築工人及學生等援助。例如為受影響學生提供每人兩萬元,用於購置被燒毀的書籍及文具,至今已發放444筆。各項補助均力求貼合災民實際處境,落實全面支援。
至於居民住宿安排方面,卓永興透露宏福苑約4,900名受影響居民中,逾3,600人入住過渡性房屋,另有700多人暫住酒店或青年宿舍,合共約4,300人居住在政府協助安排的處所,佔比甚高。業主可免費居住過渡性房屋至本月31日,此後居民需向營運方繳付每月3,000元至4,000元的租金,但此筆款項可直接從政府提供的租金補助中扣除,換言之居民在支付過渡屋租金後,每月餘下約7,000元至8,000元幫補生活;租客則可免費住至5月底,若提早找到新住所並完成搬遷,可領取5萬元的一次性搬遷補助。如租客於期限後仍未搬遷,但符合入住房協單位等資格,可選擇繼續居住,但需自行繳付租金,且不再獲發搬遷補助。
入住青年宿舍及酒店的業主與租客,卓永興期望能於本月底前完成搬遷。他解釋,酒店住宿屬應急用途,最初計劃為居民提供至少14天的住宿,就算因應居民實際困難延長時間,但為免影響酒店生意,故領取每月租金補助的居民,可與酒店商討補差價以繼續入住;青年宿舍設立原意是為在職青年提供過渡性的住房支持,以較相宜的租金協助他們累積儲蓄、發展事業,若本身已領取政府補助卻長期佔用此類宿位,對其他輪候的青年而言並不公平,亦偏離了該項目的政策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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