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立法會昨日舉行第一次會議,聚焦特區政府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的工作議案。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多位主要官員,向議會及社會全面匯報了災後應急支援、長遠安置規劃,以及一系列涵蓋多個範疇的系統性改革建議。特區政府與新一屆立法會緊密合作,以果斷行動修補制度漏洞、破除積弊,彰顯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與高效執行力。特區政府亦就居民的長遠安置提出多元方案建議,展現出對居民情理兼顧的高度擔當與關懷。期待行政立法同心協力,高效落實改革與安置措施,建設更安全和諧、安居樂業的家園。
特區政府建議推出的舉措,正是李家超早前提出與立法會共同應對災後工作承諾的具體兌現。
在消防安全層面,特區政府提出多項即時及中長期措施,包括成立專責巡查隊排查高風險樓宇、設立快速應變小隊加強火警現場執法效率,並建議修改法例,將主要消防裝置關閉由「事後知會」改為須經消防處「事前批准」;為物業管理公司引入法定消防安全責任;對阻塞逃生通道等違規行為引入定額罰款;以及大幅提高簽發虛假消防證書的罰則,包括監禁刑期。這些措施有助強化消防處作為「風險守門人」的角色。
在樓宇維修監管方面,特區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計劃將大型維修工程升格監管,要求提交獨立施工及監工方案,並將建築物料安全標準法定化,以便更直接檢控。同時,透過加強市建局角色,改革「招標妥」服務,建立嚴格的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並為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樓宇進行招標評標,以打擊圍標,從而更有效保障業主權益與工程質量。
針對大廈管理,特區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按工程金額提高業主大會親身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以增加透明度、強化利益申報,並賦予當局在法團運作失常時更多介入權力,從源頭改善治理。對於地盤安全,勞工處已啟動《建築地盤(安全)規例》修訂,在所有建築地盤全面禁煙,並修訂工作守則規範棚架「踢腳板」的防火物料要求,從工作現場減少火警風險。
這一系列建議措施,從預防、監管到執法,從業主、法團、物管公司到承建商,涵蓋了整個大廈安全鏈條的各個關鍵環節,內容務實具體,權責清晰,切實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在全力推進制度改革的同時,特區政府對受影響居民的長遠居住安排,同樣體現以人為本,兼顧情、理、法,核心原則是讓居民「有得揀」,並理性務實照顧不同家庭的需要。
特區政府理解居民對家園的情感,但也坦誠告知原址重建面臨業權處理複雜、程序冗長、成本高昂的現實挑戰,耗時可能長達九年至十年,對許多長者家庭而言並不可行,多位議員亦認為原址重建不切實際。因此,當局提供了多項更為高效務實的建議。例如,特區政府提出可按市價收購業權,讓業主獲得資金後自主選擇購置私樓或二手居屋;房委會亦考慮在未來的居屋及綠置居項目中預留部分單位,供出售業權的業主選購。對於不希望持有大量現金的業主,則提供了 「樓換樓」方案,以業權交換價值相若的新建居屋單位。
為滿足居民原區安置的願望,特區政府也積極調配資源,將大埔頌雅路西一幅已平整的土地改為居屋項目,預計首批單位可於2029年下半年入伙,較一般項目節省兩年多時間。同時,當局亦準備了跨區的現樓或近期落成的居屋選項,最快明年即可入住,以滿足急需安頓的家庭所需。
這些方案既考慮了居民渴望盡快安定下來的核心訴求,也顧及了公共資源須合理運用、符合整體社會利益的現實考量,更是對「假諮詢」質疑和所謂「原址建豪宅」等不實流言的有力回應,是理性決策幫助災民的負責任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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