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文匯報早前報道元朗錦綉花園部分供水喉管建於私家路之上,即使食水離奇滲漏多年,水務署也無權進入有關地段了解成因;而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又未涵蓋錦綉花園這類獨立屋屋苑,使小業主無法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監督物管公司,以致管理公司提出天價5億元更換水管工程,小業主只能啞子食黃連。昨日事態出現突破性發展,水務署表示已成立專家小組,將對錦綉花園失水問題提供第三方的專業意見。
上月終止集資 向業主退款
元朗錦綉花園多年的水管滲漏,損失逾一億元的水費,管理公司近期提出索價近5億元的水管維修工程方案,引起小業主強烈不滿。在各方壓力下,管理公司上月宣布終止集資計劃,向已夾錢的3,000名業主退款,但失水問題卻陷入膠着狀態。
水務署昨日在社交平台表示,理解有部分錦綉花園居民對屋苑失水情況及相關屋苑內部喉管復修工程存有疑慮,就事件已委託三位熟悉水務工程的專業人士及學者成立獨立專家小組,對失水問題提供第三方的專業意見。該署又稱,當年在建造錦綉花園時,水務監督在屋苑出入口及屋苑內鄰近出入口一帶的道路下鋪設供水喉管,而該供水喉管只佔屋苑公用供水系統的小部分。根據錦綉花園的地契,屋苑內上述由水務監督鋪設水管的小部分道路移交給政府負責維修,然而有小部分道路至今仍屬私人土地,沒有移交給政府。
署方又指,屋苑內分布於大部分道路的其他供水喉管乃由土地承批人鋪設,並不屬地契條款的適用範圍,地契沒有指出可移交給政府。換言之,現時錦綉花園內的供水喉管為內部供水系統,其公用供水系統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由用戶或註冊代理人負責保管與保養。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7條,用戶或註冊代理人應負責管理與保養內部供水系統或其公用部分(公用供水系統),如果涉及屋苑私人道路下所鋪設的水管,相關屋苑地契條款更會詳細列明這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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