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八屆立法會主席選舉就在今天舉行,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九龍中議員李慧琼當選。提到立法會主席,相信很多人都會聯想到在議事廳主持的畫面,但她的角色遠不止於此,今天的60秒速報,就來帶大家簡單了解她的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擔任此職者,必須是年滿四十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立法會主席主要擔任以下三重角色:
第一、她是議事廳的「主持人」與「裁判長」在會議上,她負責決定議程、主持辯論,並擁有最高權威來維持秩序,確保立法程序公正、有效率地進行。
第二、她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她需要領導立法會秘書處,為90位議員和整個立法機構的運作,提供行政、人事和財務上的全方位支援,可以說是立法會的「大管家」。
三、她也是立法機關的最高代表。在各類官方禮儀場合,主席代表立法會出席,反映其憲制地位。
剪接、文案、美術: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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