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
2024年6月4日,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岑耀信與另一位英國法官郝廉思一同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岑耀信離任時大放厥詞,妄稱香港法治「岌岌可危」,稱香港法院對「35+串謀顛覆政權案」的裁決站不住腳,更妄言法官「為了配合北京打擊民主人士而不擇手段,忘記捍衛公民自由的傳統職責」。就此,特區政府譴責岑耀信背叛法官同僚,道出了許多人的心聲。
刻意誤導 指鹿為馬
日前,法庭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罪名成立後,岑耀信又在《新政治家》撰文,聲稱黎智英被判勾結外部勢力罪,是因其爭取實現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最終達至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然而,這種說法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視聽,更與控方的檢控理由毫無關聯。黎智英受審並非因為他爭取普選,而是因為他要製造所謂的「支爆」,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案的實質在於其勾結外部勢力,意圖透過所謂制裁、封鎖及其他敵對手段,摧毀中國經濟、推翻政治體制。然而,岑耀信避重就輕,刻意誤導讀者。
岑耀信指煽動罪是由港英政府訂立,但他沒有告訴讀者,法官裁定黎智英透過《蘋果日報》發表的161篇評論文章,越過了合法新聞活動的界線,試圖煽動對香港特區政府的仇恨和蔑視,破壞國家和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及權威。若岑耀信解釋了這點,讀者便不難理解黎智英的所作所為已經越過雷池,也會明白他為何會被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審理黎智英案的三位法官在經過嚴謹司法程序後判黎智英罪名成立,鐵證如山,岑耀信卻指關鍵證據「極其薄弱」。若真如他所言,黎智英大可據此向上訴庭上訴。岑耀信又聲稱上訴權利已被「無視」,但事實上黎智英完全可以行使這項權利。
香港法治獲國際公認
此外,岑耀信指控香港法官在審理「政治敏感」案件時,對被告懷有「明顯敵意」,並將此歸咎於當下「社會氣氛壓抑」。這純屬無稽之談。事實上,無論是否涉及香港國安法,香港所有刑事案件都嚴格遵循普通法原則。被告享有一切應有的保障,包括無罪推定、聘請律師、盤問證人,以及舉證自辯——黎智英也在庭上行使了所有這些權利。香港法官恪守「無懼、無偏」的司法誓言,只在證據充分時才會定罪。岑耀信在暗示法官於特定案件中會因政治因素而偏離法治原則,這是任何法官都不能接受的指控。
事實勝於雄辯,香港司法的水平獲國際公認。在「世界正義工程」公布的《2025年法治指數》中,香港於全球143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24位,在岑耀信之流的持續抹黑下仍然獲此佳績,絕非易事,說明香港司法機構堅如磐石,足以承受外界別有用心的詆毀與中傷。香港法官始終全心捍衛法治、堅守普通法體系,絕不會因岑耀信以及「香港監察」等反華組織的言論而動搖分毫。
(作者為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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