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鋒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港澳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2025年12月15日關於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的判決,以法治方式,構築了一個宏偉的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人權自由的正義工程。雖然美英等西方政客進行毫無正當性的指責,以及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等英國法律界人士不符事實和邏輯的怪異批評,但在變亂交織的國際大格局下,這個判例為香港未來提供了更高水平的法治預期,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注入了更多的確定性。
審訊符合程序正義
對黎智英依法審判是一項宏偉而嚴謹的正義工程。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歷經156日審訊,其中52日由第一被告黎智英自辯。庭審中審視了2,220項證物,審訊用過的文件冊超過8萬頁。14名主要控方證人,其中5名從犯證人以及1名特赦證人都在法庭上作證,每日有400多名旁聽席供公眾、媒體等旁聽。這些詳實的數據說明,該案的調查和審訊合法合規、嚴謹公正、證據充足,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權及各項權利。作為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和曾在香港終審法院擔任6年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資深法律界人士,岑耀信並非香港司法界的「圈外人」,他對此應該心知肚明。
黎智英案證據扎實,定罪準確。目前判案書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網站,頁數長達919頁,其中裁決理由共有855頁,另附有中、英文摘要。裁決理由完全公開,傳媒、公眾均可查閱。法庭依據香港國安法、《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等相關法律,嚴格遵循香港法律程序,充分考慮了控辯雙方提交的證據及辯論意見。大量事實、證據及證人證明,黎智英本質上並非所謂媒體人,也不是在正當地行使新聞自由,而是長期充任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和「金主」,甘當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馬前卒,甚至直接組織非法集體暴力行動,乞求外部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一直持續到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蘋果日報》本質上也並非所謂公共媒體,而是黎智英團夥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意圖煽動他人顛覆特區政權的工具。
法庭清晰地指出,黎智英並非因為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而是由於違法事實,在全面審視人證物證後,最終得出「毫無合理疑點」的裁決。
岑耀信傲慢雙標自搧耳光
事實上,在2024年8月殃及英國多地的暴力騷亂中,岑耀信曾明確支持打擊暴力恐怖言論,強調「一旦涉及煽動人們實施暴力,『言論自由』就觸及了邊界」。在犯罪事實更明確的黎智英案上,這位前法官的雙重標準顯然與其職業身份嚴重背離。
香港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在保障人權方面的水平明顯高於英美。英美等國家在處理同類國家安全威脅時手段十分嚴苛,2024年8月英國爆發大規模騷亂,警方迅速逮捕1,000多名與暴力騷亂相關人員,至少575人受到快速起訴,其中年齡最小者僅11歲。2021年美國國會山騷亂後,至少有1,572名被告受到指控,超過1,251人被定罪或認罪,至少有645人被判入獄服刑,刑期最高達22年。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多,僅有約300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拘捕。岑耀信作為法律界人士,對此類事實避而不談,暴露的恰恰是其私心與政治偏見;他認為「香港法院背離英國法律的價值」,一下子就揭示了他背離專業水平的真實原因,也將其內心的政治傲慢與殖民情結暴露出來。
香港法院通過審訊黎智英案,實現了在法治與人權保障上的極高水平。黎智英案的判決體現了香港法治的優越性,深刻詮釋了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本地立法中蘊含的更高水平人權保障精神。香港法治絕不應只是對英美法系的亦步亦趨,而是要在保持普通法優勢成分的同時,實現對英美法系的超越,致力於進行具有香港特色的更高水平法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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