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新加坡當局宣布從周二(12月30日)起,嚴重詐騙案件的罪犯需接受強制鞭刑,詐騙集團核心成員將面臨至少6下、最高24下的鞭刑。任何知情者提供自身銀行賬戶或其他個人資料,協助詐騙收益洗錢者,可被判處最多12下鞭刑。
新加坡鞭刑一直被用於應對包括毒品犯罪、暴力行為及某些嚴重刑事案件,今次是其首次納入詐騙犯罪懲罰。內政部強調,動用鞭刑凸顯打擊詐騙是當局的重要任務。核心成員包括詐騙集團負責招募人士,除監禁與罰款外,他們也將面臨強制鞭刑。至於協助詐騙人士,法官會依據情節輕重判處鞭刑。相關修例上月已在國會通過,旨在強化對犯罪集團的阻嚇力。
新加坡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表示,新加坡自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因詐騙損失的金額超過28億美元(約217億港元),報案數目高達19萬宗。前總理李顯龍也曾經歷詐騙陷阱,他去年透露自己網購物品卻從未收到貨,不過未提及具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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