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打工仔如要獲取法定假期、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金等僱傭福利,需符合「連續性合約」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發言人昨日表示,《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就《僱傭條例》(第57章)下「連續性合約」規定所作出的修訂,將於下月18日起生效,俗稱「418」(即連續受僱四星期,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將被「468」取代,在新規定下,只要連續受僱四星期、該四周工作滿68小時,就可享有相關法定僱傭福利,料有數以萬人受惠。勞資雙方代表均形容新規定對僱傭雙方都有好處,形容是「雙贏」。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芷珊
所有《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如根據 「連續性合約」受僱,並且符合法例所規定的領取資格, 僱員便可享有僱傭福利。新規定下,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以及僱員的工時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便屬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包括每星期最少工作17小時,或當在某一星期工作少於17小時,但該星期及其緊接過去三星期組成的四星期間,為有關僱主打工不少於68小時,也符合「連續性合約」關係。
四周工作滿68小時可享法定福利
新規定並無追溯力,在新規定適用前的僱傭期,僱員仍須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才符合「連續性合約」規定。《僱傭條例》的其他條文會如常應用,僱員會繼續享有各項法定權益。
工聯會會長、立法會議員吳秋北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有關「418」規定的爭論,早在他十幾年前擔任勞顧會成員時已持續討論,直至現時達成共識將門檻降低。原有制度的門檻往往讓部分僱主能鑽空子,導致大量原符合「連續性合約」資格的打工仔失去勞工保障。
他認為,新制度的優點在於只需計算四星期總工時達68小時,總要求時數既比以往減少,且不再拘泥於每周必須達標,將提高僱主鑽空子的成本,從而更有效保障打工仔權益。他形容這是一項「雙贏」安排,僱員能更安心工作,僱主亦無需逐周計算工時。新規定亦有助於更好地處理勞資關係,讓員工更安心工作、更有凝聚力。
對工時不穩定兼職或散工有利
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施榮懷表示,規定由「418」放寬至「468」,對工時不穩定的兼職或散工尤為有利,他們可更容易獲得各項法定的福利保障。他指出,修例無疑顯示香港在勞工權益方面的進步,「儘管員工假期、福利、獎金等均屬經營成本,僱主需面對經營成本上升問題,但勞工福利同樣重要,因此需在成本與福利之間尋求平衡。」
針對新制能否減少以往有僱主鑽法律漏洞的情況,施榮懷認為香港勞動力短缺,大多數僱主都面對招聘困難,相關規避行為僅屬少數。他指出,新計算方法確實能減少僱主操控工時的空間,他又對特區政府透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等政策積極應對勞工短缺問題,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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