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清
這裏說的鬥雞,是我們孩提時代男生之間開展的一項遊戲。小學時,每逢冬日下課,同學們都跑到陽光燦爛的操場,抱起一條腿,蹦着跳着相互衝撞。一時間操場上「硝煙四起」,吶喊一片。十分鐘的課間休息意猶未盡,同學常約定放學後再戰。
鬥雞常用的鬥姿是:左腳獨立,右腿高高地抬起曲成三角,左手勾住右腳,右手按於右腿,狀如蓄勢待發的火炮。遠遠看去,一排排「鬥士」威風凜凜。鬥雞攻防皆用膝蓋,戰術有上挑、下壓、左撥、右擋。最具殺傷力的當屬衝撞,它常能一炮「轟」倒對手。見此「法術」,對方或是避其鋒芒,或是望風而逃。真正的勇者,挺身而出,也是採用同樣戰術,「策馬」迎戰。
鬥雞的形式通常有三種:有一對一的單兵作戰,有分成兩陣的攻打,也有不分敵我的隨機混戰。單戰最公平,也最有意思。為公正起見,只見身高、體重大體相同的二人出戰。他倆或相搏,或僵持,或逃遁,或追逐,個人的膽識與勇氣,全都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來,頗具觀賞價值。最有氣勢的當屬兩陣的攻打廝殺。只見「敵我」雙方,通常是不同的班級,各選派十來個同學,就像古代軍隊交戰一樣,一字排開,相互進攻。此時,偌大的操場塵土飛揚,吶喊震天。雙方一直拚殺得難解難分,天昏地暗。最有趣的首推混戰,混戰的特點就是亂,不拘人員多少、年齡大小、個頭高矮。通常是人高馬大者,憑藉自身的優勢挑起事端。他不分敵我,見人便鬥,純粹為了炫耀武力,也是為了過把力大為王的勝癮。倉促之時,大家只有群起而討之,群起而誅之。達到高潮之處的混戰,簡直不分敵我友,見誰鬥誰,只要能快樂,只要能過癮就行。
男生鬥雞時,總引來許多人圍觀。叫得最起勁的,常是那些穿紅襖、紮羊角辮的女生。或許鬥雞隊伍裏某個勇猛的男生,早已悄悄映入她們眼中。
我們小時候實在沒什麼娛樂項目,於是,這種不用器械、不拘場地的鬥雞遊戲,便大行其道,長盛不衰。它曾給我們的童年,帶來無限的快樂;也給我們今天,帶來許多美好的回憶。幾十年過去,彈指一揮間。現如今的孩子們遊戲的項目太多,已沒人重溫我們的「舊鬥」。雖是後繼乏人,感慨之餘,更感嘆社會的進步與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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