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文泰 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及法律顧問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作出裁決,裁定其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這一裁決,標誌着香港法治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的嚴正宣判,充分體現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得到香港社會廣泛支持與認同。
國務院港澳辦在案件宣判後發表「港澳平」署名文章,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對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首惡分子依法定罪,並警告「任何人、任何組織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無論其打着什麼幌子,無論其有什麼『後台』『主子』,都必定受到法律的嚴厲懲治」。
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與「金主」,長期甘當外部敵對勢力的馬前卒,勾結境外勢力,通過其創辦的媒體平台大肆發布煽動性刊物,散布謠言、煽動仇恨,企圖顛覆特區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其罪行纍纍,禍害深重,罄竹難書。黎智英假借「新聞自由」「民主」之名,實則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香港社會穩定與市民福祉,給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這些行為不僅違反香港國安法,更是對香港法治的肆意踐踏,對國家主權的公然挑釁。
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在眾目睽睽之下進行,證據確鑿,鐵證如山。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與權威,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懲罰。這不僅是對黎智英個人的嚴厲警示,更是對所有潛在違法者的強力震懾,充分體現了違法必究的原則。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香港特區司法機構嚴格依照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地審理此案。審訊過程長達百餘日,程序嚴謹,證據詳盡,充分保障被告的合法權利。法庭在判決中全面考慮罪行性質、行為後果及被告角色,依法認定黎智英的犯罪意圖與非法手段,裁決不偏不倚,體現了普通法原則的嚴謹運用。這一判決有力回擊了外部勢力對香港法治的無端抹黑與誹謗,證明香港司法獨立、法治尊嚴不容置疑。
法庭的公正裁決,不僅維護了國家安全與香港憲制秩序,更為未來類似案件確立了清晰的法律標準,警醒所有專業從業者與執業人員不得濫用職權、不得鑽法律空子,必須恪守法治底線,遵循法律規定。
外部敵對勢力對裁決的無端攻擊,只會暴露其作賊心虛、干預香港事務、遏制中國發展的險惡用心,注定徒勞無功。只有國家安全堅如磐石,才能護佑香港長治久安。全港市民當樹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局意識,堅守法治底線,共同守護香港這顆東方之珠的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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