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西區警區刑事部為打擊區內詐騙及搵快錢等不同罪行,過去兩日代號「飊影」行動共拘捕16男4女,包括16名本地人士及4名非華裔人士,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分別涉嫌洗黑錢、欺詐、浪費警力等罪名,涉款逾200萬元。
西區警區刑事部總督察張蔚珊今日(24日)在記者會表示,昨日(23日)行動中,探員在慈雲山拘捕一名19歲報稱大專生青年,涉今年6月至12月於西區、沙田及西貢等地區假冒官騙案,在其寓所搜出用作犯案的假「保密令」、手提電話等證物。初步調查,案中受害人在收到騙徒來電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內地經濟犯罪活動。受害人不虞有詐,按騙徒指示到指定地點將「保證金」交給一名自稱特務調查人員。
探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被捕大專生涉假扮特務調查人員現身收取騙款,為取得受害人信任,被捕人會與受害人以一串數字作暗號,同時出示疑似由內地公安機關發出的「保密令」,「保密令」上印有受害人名稱,以增加整個騙局可信性;初步最少5名受害人共向被捕人交付逾150萬元現金。
西區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黃慧萍表示,針對假冒官員詐騙案件,警方重申內地或海外執法機構絕對不會在香港執法,更加不會要求市民提交任何保證金;市民懷疑受騙,應立即致電防騙熱線18222查詢,或善用「防騙視伏器」提早識別可疑個案。
另外,警方留意到有詐騙集團以「搵快錢」、「高薪」作招徠,招攬年青人充當「傀儡」,在詐騙案中擔當不同角色,例如派送所謂「保密文件」或收取「保證金」等。根據《盜竊罪條例》,「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係監禁10年。警方會就相關案件,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申請加刑,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聖誕同新年長假期臨近,不法之徒往往會乘機「搵快錢」。警方提醒市民,要時刻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避免攜帶大量現金外出。如計劃外遊,出門前要鎖好門窗,或者可以考慮在寓所加裝防盜設施或閉路電視。而物業管理公司同保安人員,若發現任何可疑人士,應盡快報警求助。長假期「冬防」期間,警方會加強巡邏及執行各種反罪惡工作,以防止不法之徒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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