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韻僖 全國政協委員
備受社會關注的黎智英案,日前終由法庭頒下判決。在案件審理期間,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當判決結果出爐,我們更應深入研讀判詞內容,體會其彰顯的法治核心價值。
香港的司法制度最為人稱道的一點,便是其完全的公開透明。所有判決判詞,無論長短、無論涉及何人,都會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站,供公眾、法律界及傳媒隨時查閱。這種制度設計不僅提升了司法的可問責性,也強化了社會對法治的信任。透過公開判詞,市民得以了解法官如何理解證據、適用法律,並最終作出結論。這正是法治社會與專斷統治的根本區別所在。
專業嚴謹 獨立審判
黎智英案的判詞就是最好的證明。它不是一個簡單的「有罪」或「無罪」的結論,而是一座由事實、證據和法律論證構建起來的詳盡「法律先例庫」。它向全香港、全世界清晰地展示了法庭是如何分析證據、如何理解和適用法律,以及如何得出結論的。這種全面公開的做法,正是對無理質疑與攻擊最有力的回應。尤其在全球資訊混雜、假新聞橫行的時代,司法透明成為抵禦誤導與煽動的重要防線。
這份判詞的長度,正正反映了香港司法的嚴謹與負責。法官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梳理每一份證據,審慎評估每一個法律觀點,並以嚴密的邏輯作出分析和判斷。這不僅是對被告人的尊重,也是對整個社會的交代。在重大案件中,詳盡而細緻的判詞往往代表着對程序正義的高度重視,也展現了司法機關不願草率定讞、力求公正的專業態度。
在香港,司法獨立是基本法核心原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是我們法治的「定海神針」。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會受到任何來自行政、立法或任何外部的干預,每一個判決必須基於證據和事實。這種制度安排,確保了司法權能真正發揮其作為社會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即使面對政治壓力或輿論風暴,法官仍能秉持專業良知,依法作出判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的另一個核心支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香港,任何人,不論其社會地位、財富、權力或職業,都必須遵守相同的法律,並在相同的法律框架下接受審判。這項原則看似簡單,卻是現代文明社會賴以運作的基石。一旦此原則被動搖,社會便可能陷入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公民的基本權利亦將失去保障。
黎智英身為前傳媒機構負責人,在香港的法庭上,「傳媒」這一身份並不賦予任何人特權,同樣也不成為任何形式的歧視或偏袒的理由。法庭審理的是被指控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證供是否足以證明罪行,而不是被告人的身份或職業。這次判決重申這原則:法律是平等地保護每一個人,也平等地約束每一個人。無論是普通市民還是知名人士,在法律面前皆無例外。
黎智英案件的判決,展示了一個獨立、專業及透明的司法體系是如何運作的:以公開透明的程序為基礎,嚴謹的邏輯和扎實的證據為依據,堅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這不僅是對個案的處理,更是對整體法治秩序的維護。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不會只靠單一案件來證明其價值,但每一次公正的判決,都是對法治信念的一次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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