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有犯罪集團盜用市民個人資料,利用偽造的高仿身份證,冒充受害人在積金易平台開立戶口及盜取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在本月17日,警方採取行動,成功瓦解該犯罪集團,共拘捕5名男子,包括集團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張巧儀表示,直至目前,調查發現有12名受害人,當中有3人蒙受實際金錢損失,合共港幣180萬元,另有6名人士的資料雖被用作積金易平台開戶,但戶口內的資金未有被盜取。另有3名人士的資料曾經嘗試被用作開戶但不成功。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指出,今年10月底,一名市民嘗試透過積金易平台開設賬戶,發現自己的身份資料已被盜用,成功以其名義開設賬戶,經進一步查詢後,事主發現個人約81萬強積金存款已被人以退休為理由全數提走。該筆款項更被轉賬至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因此事主報警求助。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該犯罪集團分工主要有5個環節:一、偽造證件:疑犯透過非法渠道取得受害人曾經遺失或不小心洩露的個人資料後,製作出帶有傀儡成員照片的偽造香港身份證。二、賬戶開立:其後成員會利用這張偽造香港身份證,冒充受害人身份在積金易平台申請開戶,成功騙過開戶時的電子客戶身份驗證程序(俗稱eKYC),完成積金易的賬戶註冊後,便連結受害人的強積金賬戶。
三、轉出強積金:在賬戶成功開立後,疑犯會以退休或其他理由遞交提款申請,把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轉入由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四、疑犯為了逃避警方追查,會把受害人的強積金進行多層次的跨行轉賬,企圖把非法資金洗白。五、提取犯罪得益:經多重轉賬後,疑犯會在銀行分行或提款機提取現金。根據調查,該犯罪集團於2025年3月至11月期間,試圖為12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開設積金易賬戶,其中3名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被成功轉移,合共損失約180萬港元。
網罪科人員經情報分析後鎖定一名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39至65歲,他們分工清晰,在集團內擔任不同角色,包括策劃今次的詐騙細節,招攬及安排不同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積金易戶口及銀行戶口以收取款項,控制受害人的積金易戶口進行提款,招攬傀儡戶口以助清洗黑錢,並最终親自在傀儡戶口提取相關款項等。調查亦發現,該集團為逃避追查,共利用多個由「傀儡」人士開設的銀行戶口,進行多層次、跨行的資金清洗,單在2025年10月至11月期間,這些傀儡戶口便已清洗非法得益高達7,800萬港元。
在鎖定集團的主腦及骨幹成員後,網罪科人員在前日(17日)展開拘捕行動,共拘捕5名男子,包括一名集團首腦、兩名骨幹成員及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年齡介乎28歲至65歲,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洗黑錢」。警方在行動中檢取約兩萬港元現金,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衣著、多部手提電話,部分懷疑連接受害人的積金易平台戶口,涉及提取強積金的虛假文件及傀儡銀行戶口的相關文件。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最高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張巧儀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不要輕易將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提供予其他人,避免被不法之徒利用。其次是主動留意自己的資產管理平台,確保沒有異常的登入或者資金流動,如有懷疑,應即時尋找相關機構及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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