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千尋)特區政府昨日宣布,為支援大埔宏福苑火災中受影響居民,將推出兩項新措施,包括向業主發放為期兩年、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每半年發放7.5萬元;以及向業主及租戶分別提供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相關資助以樓宇單位為基礎,將透過「一戶一社工」下周一(22日)起陸續發放。今次搬遷補助將是「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最後一筆針對租戶的資助,但有需要人士仍可透過現有機制獲取社會福利及醫療支援,政府正研究災民的長遠重置安排,兩年期的補助完結前將再按情況作決定。有宏福苑業主家庭成員表示,補助有助紓緩經濟壓力,並希望政府為雙老家庭提供搬遷支援。
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所有宏福苑業主獲發放兩年的租金補助外,還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待業主搬離應急住宿後便可領取,由社署根據土地註冊紀錄處理,無須提交業權文件。領取搬遷補助後,業主若繼續入住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則須按規定繳交相應租金。由於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仍未解封,租金補助同樣適用於宏志閣業主。
另租單位租戶獲5萬元搬遷補助
租戶方面,所有在私人市場另租單位的宏福苑租戶,可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政府早前已透過「華潤慈善基金」及援助基金,向受影響租戶分別提供1萬元及10萬元支援,今次再增發5萬元搬遷補助,相信能照顧到租戶未來需求,順利覓得新租住單位。
政府昨晚公布的最新數字,至昨晨有620名居民居於酒店房間、552名居民居於青年宿舍/營舍,另有3,457名居民於過渡性房屋、房協項目或屯門寶田中轉房屋單位暫住。麥美娟表示,現居於酒店或青年宿舍的租戶,若繼續居住,要視乎單位供應情況繳交租金,已遷入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的租戶,則可豁免租金至明年5月31日,其後繼續居住亦要繳納租金。若租戶在該日期後搬往私人市場租賃單位,將不獲發5萬元搬遷補助。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進一步解釋,因應不少居民期望能獲租金補助,自行尋找合適住所,如留在原區居住以便上班、上學及就醫等,惟大埔區已無剩餘的應急住宿,提供租金補助讓居民可自行選擇較長期住所,是最有效且最可行方案。
問及支援是否足夠時,他表示原租戶並未將宏福苑視為永久或長期居所,火災後另覓住處是正常情況,過渡屋或房協單位免租期至明年5月31日,已有足夠時間讓租戶安置;至於業主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亦屬合理安排。據了解,政府參考宏福苑火災前的租金水平,將每年補助定為15萬元、即每月12,500元,跟該屋苑大火前的租金相若。而補助為期兩年,也是因應坊間正常租約的年期。
援助基金至昨日總善款約38億元。卓永興指出各項補助已使用約12億元的援助基金,強調基金餘額充足不代表能隨意提高補助金額,同時基金的資源大部分是由市民及機構捐助,政府要非常謹慎,用得其所,亦要保留資源為長遠的重置安排作準備。
災民:補助絕對能幫上忙
梁先生的母親和胞弟為宏福苑業主,由於母親健康欠佳,兩人目前暫住大埔的長者中心。梁先生表示,政府提供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有助紓緩經濟壓力,而搬遷初期需支付租金和按金,加上購置生活用品,若政府能按時發放補助,將有助應付即時開支,「補助絕對能幫上忙,能夠減輕我們子女的壓力。」
他並表示,母親患有認知障礙,生活圈集中在大埔區,為保障其生活習慣,傾向繼續在區內居住,新安排能幫助業主靈活選擇住所。
他亦指不少鄰里為雙老家庭,難自行處理搬遷事宜,冀政府加強社工介入,評估長者需要以提供更多支援。
候任立法會議員葉傲冬認為,留宿酒店非長遠之計,今次補助安排平衡了公共財政支出與對災民的關懷,有助居民逐步回復正常生活。
他並表示,政府為宏福苑原租戶提供約5個半月的過渡期,相較一般租約更具彈性,有考慮災民實際情況。至於有長者難自行物色新居,呼籲有需要居民主動向政府反映情況,政府及社工團隊可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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