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香港PDPO並無明文規管應用於網絡安全的AI技術,但PCPD在2024年發出《人工智能(AI):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當中建議機構應建立機制,確保AI系統的運作具足夠透明度,讓終端使用者能夠解釋系統輸出的結果。框架提到,為提高透明度與公開性,機構在與員工、消費者及監管機構等持份者溝通時,應考慮採取三個步驟︰ (i) 除非AI系統的使用顯而易見,否則應清楚和顯著地作出披露; (ii) 提供足夠資訊,說明在相關產品或服務中使用AI系統的目的、益處、限制和效果;以及 (iii) 披露AI 系統的風險評估結果。
目前,香港透過現行的不同法規對AI進行規管。各個決策和監管機構,例如數字政策辦公室、PCPD、證監會和金管局,亦先後發出了與AI有關的指引、通函或文件。這種務實和循序漸進的方式,有助回應不同界別的需要,平衡創新與風險,確保香港保持競爭力。
梁樂鋒表示,孖士打也有為不同界別的客戶,在個人資料和網絡安全合規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包括制定和審視內部政策和應變機制、舉行模擬演習和法例講座。相關培訓可按受眾的具體需要度身訂造,涵蓋前線員工至董事會成員,確保他們在面對網絡安全事故時,能清楚了解自身的角色與責任。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