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韻僖
12月15日備受社會關注的黎智英案件終由法庭頒下判決。這份長達855頁的判詞,不僅是一宗案件的裁決,更是香港法治精神的展示。在案件審理期間,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而此刻,當判決結果落定,我們更應深入研讀判詞內容,體會其背後的法治核心價值。
判決公開透明
對於任何一宗案件,尤其是備受矚目的案件,最重要的永遠是判決的內容,而非僅僅是結果。香港的司法制度最為人稱道的一點,便是其完全的公開透明。所有判決,無論長短、無論涉及何人,都會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站,供公眾、法律界及傳媒隨時查閱。
這份855頁的判詞,就是最好的證明。它不是一個簡單的「有罪」或「無罪」的結論,而是一座由事實、證據和法律論證構建起來的詳盡 「法律先例庫」。它向全香港、全世界清晰地展示了法庭是如何分析證據、如何理解和適用法律,以及如何得出結論的。這種全面公開的做法,正是對質疑與猜測最有力的回應。
司法獨立的體現
這份判詞的長度,正正反映了香港司法的嚴謹與負責。法官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梳理每一份證據,審慎評估每一個法律觀點,並以嚴密的邏輯作出分析和判斷。
在香港,司法獨立是《基本法》核心原則,《基本法》第85條: 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干涉。這是我們法治的「定海神針」。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會受到任何來自行政、立法或任何外部的干預;每一個判決必須基於證據和事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的另一個核心支柱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香港,任何人,不論其社會地位、財富、權力或職業,都必須遵守相同的法律,並在相同的法律框架下接受審判。
黎智英身為前傳媒機構負責人,在香港的法庭上,「傳媒」這一身份並不賦予任何人特權,同樣,也不成為任何形式的歧視或偏袒的理由。法庭審理的是被指控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證供是否足以證明罪行,而不是被告人的身份或職業。這次判決重申這原則:法律是平等地保護每一個人,也平等地約束每一個人。
信任法治,就是信任香港的未來
黎智英案件的判決,是香港法治堅毅不撓的有力證明。它展示了一個獨立、專業及透明的司法體系是如何運作的:公開透明的程序為基礎,嚴謹的邏輯和扎實的證據為依據,堅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在複雜的社會議題中,法治一直是我們最寶貴的資產。法治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市場信心,守護市民的權利和自由。我們應對香港的法治抱有信心,維護這備受國際尊重的核心價值。信任法治,就是信任香港的現在與未來。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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